第224章一個惡棍,一個好人大章)
林德盯著眼前的惡棍,詢問他:“在接受審判前,你覺得自己值得第二次機會嗎?”
金並的眼中流露出深深的焦躁,他碩大的身體也開始微顫。
“你到底是想殺了我,還是放過我?”
“我不是法官,所以我不會宣判你的罪。我是個巫師,金並先生。在成為巫師前我是一名普通教師,過著在伱看來乏味沉悶的生活。雖然往事已經像風裡的塵埃一樣消逝了,但懦弱偽善的性情一直留在我身上,害怕手上沾上不該有的鮮血,所以我不曾親手殺人。”
金並聽了林德的講述,似乎品咂到了一點生存的希望,他緩慢地深吸了一口氣,等再吐出來後,身體就不再發抖了。
他十指交叉,低頭向上帝祈禱,這個習慣是他穿上牧師袍後重新撿起來的。
曾經的金並不願向上帝坦承內心,也不屈從命運。
“因為不想染血,所以我會把自己的敵人變成動物,變成書籍,或者借他人之手殺害,又或者篡改其人生,將他的過去完全抹除。
“你是為數不多的讓我痛恨厭惡的惡棍,當我翻閱你的人生,看到你折磨那些無辜者,逼迫普通人踏上歧途,脅迫未成年孩童作為權色交易的籌碼,經營非法歌舞廳和地下酒吧,組織黑拳、鬥狗和殺人遊戲,參與販賣成癮製品,走私軍火,倒賣文物,放高利貸,暴力收債,販賣人體器官……刑法被你讀成了生意經啊,金並先生。
“你把紐約的街頭經營得太好了,你的根須觸手無處不在。連我這樣的路過旅人都會被你威脅。我本打算讓你一無所有,淪落到最卑賤的地步,把你變成一隻不死的蟲子在世間受苦,被人碾碎,被殺蟲劑毒害,與其他昆蟲搏鬥,然後一次次複活,直到你的靈魂被折磨到灰飛煙滅。”
金並對這番話置若罔聞,他輕聲誦念福音書的章節,似乎在準備死後與上帝的會麵。
“看到你如今改悔,再一次讓我認識了人性複雜。罪惡滔天的金並先生居然也會做好事,摧毀了上萬個家庭,扭曲十幾萬人的生活,如今搖身一變倒是成了紐約人的精神寄托。如今站在我的麵前,你覺得我應該再給你一次機會嗎?”
金並停止祈禱,低垂頭顱,語氣嘶啞地回答:“我知道自己做過什麼。我不求你的寬恕,隻是,請給我更多時間。讓我交待後事,教堂裡的小夥子們都是一群蠢貨,要是我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掉,他們會惹禍的。”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這樣的錯覺,以為給你一次機會的意思是饒恕你?”
林德看著困惑不解的金並,“改邪歸正的故事的確經久不衰,但那是凡人的無奈,因為犯下的過錯已成定局,所以隻能任憑生活向前。我說的給你第二次機會,是讓你真正地贖罪。”
金並皺眉詢問:“你能篡改過去的曆史?”
“是的。我會施展永恒變形術與大樂章,製造一個平行時間線,改變你的人生軌跡,如此一來那些被你加害的人也都有了全新的命運。至於你的結局是死是活,就交給另一個你來決定好了。”
“如果我不接受這個機會呢?”
“那我們的遊戲還將繼續,我會依照先前的打算,讓你不斷沉淪受苦,直到寄托在你思念體上的那些亡魂怨念滿意為止。”
“很公道……我接受第二次機會。”
林德抬手按住金並寬闊的腦門,胸口佩戴的高塔之眼流溢出精純的魔法能量,絢麗的靈氣光帶纏繞了金並。
“等等!”他忽然叫停了林德的魔法。
“反悔了?”
“不,我隻是需要打個電話,求你。”這是金並頭一回乞求林德。
林德點頭同意。
金並用兩根粗壯的指頭,小心翼翼地從內襯口袋裡夾出一隻老諾基亞手機,點開通訊錄,撥打唯一的聯係人。
他把這台翻蓋手機湊到耳邊的時候,手機看起來仿佛兒童玩具一樣迷你。金並耐心地等待電話接通,他沒有看林德一眼,此時的他沉穩專注,根本就是在進行此生最驕傲的工作。
等了很久,可能有七年那麼久吧,電話終於接通了。
金並神情一震,流露出溫暖的笑容,“凡妮莎,是我……對,我知道你不想被打擾……聽著,凡妮莎,現在我在紐約……不、不,我已經不乾那些事兒了,我當了牧師。哈,我就知道你不敢相信,但這是真的,威爾遜牧師,街坊們還挺喜歡我的。每天我都在分發麵包,清掃垃圾,給人幫忙……”
他絮絮叨叨地回顧這一個月來的經曆,語氣柔和而歡喜,帶著脫口秀一樣的節奏把控。他很快就笑起來,電話對麵的女人也在笑。
“……對,我給你打電話沒彆的意思,隻是我想念你了,凡妮莎,這或許是我最後一次和你通話……不是,不是絕症,是我惹了禍,現在快死了金並平靜地瞥了林德一眼)……沒必要,你不用來找我……好吧,我在布魯克林,海濱博物館附近的……嘿,理查的事情我一直很抱歉……我愛你……再見。”
他掛斷了電話,臉上露出舒展的神情,朝林德點點頭,“請繼續吧。”
“不打算見她最後一麵嗎?”
“沒那個必要。”
“那為什麼告訴她自己的地址?”
金並咧嘴一笑,“我沒法對她說‘不’。”
林德認可了這個理由,他繼續施法,高塔之眼迸射出純淨的魔法能量,這來自神力的劣化產物具備永恒的性質,能蔓延至時間線的上下遊,讓林德的本質變形術成為操控命運與曆史的神之魔法。
與此同時,莫拉之書緩緩伸出一根觸須,按住金並的心口。
“啊!”金並咬牙悶哼,滿頭大汗。
他的胸膛上被觸須烙下一個熾熱的印記,形似盤繞的根須,這是神之律法的痕跡。
林德以永恒變形術,使得律法的力量蔓延到金並的過去。
莫拉之書緩緩展開,大樂章的恢弘樂譜如海潮一樣流淌起來。
……
威爾遜的父親是個野心勃勃的幫派混混,他做的任何一件事都與道德法律無關,搶劫銀行,盜竊財物,或乾些其他雞零狗碎的黑活,試圖靠敢打敢拚的精神擠進幫派圈子。
多年後,他如願加入了紐約當地的黑幫,不久便死於一場街頭火並。
事業無成的他就開始酗酒,醉酒後便會家暴妻兒,威爾遜的童年記憶是皮帶抽打的劈啪聲,母親的尖叫和痛哭,還有身上如著火一樣的痛苦。
父親每次清醒過來都會哭著向他們道歉。他不在家的時候,母親會拉著威爾遜向上帝祈禱,乞求自己的丈夫不再酗酒。
以前威爾遜不理解為什麼父親喝酒前後的性情迥然不同,後來他隱約意識到,或許父親的心中一直藏著憤怒暴躁的火焰,時刻都想毀滅自己,也毀滅周圍人。
由於天生臃腫,威爾遜被社區裡的其他孩子嘲笑排擠,得不到任何人的認同。家庭的經濟條件也不允許他接受像樣的教育,所以成天獨自一個人在街上溜達閒逛。
許多和他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年輕人陸續投身不法勾當,當起了紐約的綠林好漢。
威爾遜也曾試圖幫父親進行犯罪活動,比如搶錢的時候多拎個箱子什麼,可一旦他從事這些工作,立即就會止不住地嘔吐,這是個從小的毛病。
由於怪病纏身,威爾遜不得不黯然退出犯罪道路,一顆未來的黑道巨星隕落在嘔吐物裡。
父親橫死街頭的那個夜晚,威爾遜感到心頭的一截鎖鏈斷開了。
他不再向上帝祈禱。
一無所長的威爾遜給自己改了名,他現在叫菲斯克,決心用這個名字開啟一段全新的人生。
無法從事犯罪活動的菲斯克想到的辦法不是去鑽研正道,而是試圖找到法律漏洞,以此規避自己的怪病,於是他開始學習法律和法學。
事實證明,他其實有一顆相當靈活的頭腦,這在學習過程中幫了他很大的忙,哪怕錯過青少年最佳的學習時期,菲斯克依舊在很短的時間裡掌握了許多專業知識,他精通法律和計算機技術,對金融和資本運作有天然的敏銳嗅覺。
菲斯克發現這個世界上最賺錢的果然還是違法活動,但不同於街區黑幫從事的小打小鬨,真正違法者們在華爾街的高級寫字樓,在市政廳和白宮,這群人鑽法律的空子,一次賺到的錢換算一下,需要讓領最低工資的普通人從石器時代打工到工業革命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