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沸騰這一點,給王文川造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這也影響了皇帝的判斷,最終變成了他被罷相的直接誘因。
“看來,這個利息還是要降低。
“降到年息10%?5%?
“似乎……還是有問題啊。”
楚歌想來想去突然發現,這個問題,並不全是數值問題。
不管多低,都不安全!
事實上,歷史上的王文川顯然已經預見到了利息可能對農戶造成的壓迫,所以,他在變法的細則中,已經對此做出了預防。
比如,“不願請者,不得抑配”,也就是說青苗法中的借貸屬於完全自願,農戶不想要的,不能強制攤派;
又比如,明確規定了利息最高不能超過30%。
如果青苗法真的能夠嚴格按照王文川所制定的標準來實行,那絕對不會有民怨沸騰的情況出現。
但楚歌很清楚,青苗法推行之後,王文川制定的這些限制,根本就是形同虛設。
底下負責新法的官員,很快就突破了這個上限,把年息20%,私自改成了兩季各20%,也就是全年高達40%。甚至很多官員還把這個數值定得更高,達到民間借貸100%利息的也大有人在。
至於“不願請者,不得抑配”基本上也沒被執行。因為根本沒辦法考察到底哪些是民戶自願、哪些是被強制攤派的。
官員們強制攤派後,完全可以說是民戶因為還不上借貸而撒謊,說自己被強制攤派了。
而且,為了確保新法的效果,王文川也必然要給這些官員們劃定指標。
青苗法完成了多少業績,要作為官員的考核內容之一。
從動機上來看,業績考核當然是必要的,否則如何確定哪些官員在辦事,哪些官員在陽奉陰違?
那些舊黨搞非暴力不合作,不推行新法,只有用業績考核才能揪出來。
可問題在於,一旦考核,官員們就必然會層層加碼。既然以青苗法的收益為考核標準,官員們就肯定會強制攤派、暗中提高利息,這樣才能顯得自己業績突出。
不管定多少利息,這些官員總能想辦法突破。
那麼能不能改變考核標準呢?不單純以收益為標準,而是綜合法條執行的準確度、民眾口碑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這顯然又完全不具備可行性。
楚歌思前想後,最終得出一個結論。
這20%的利息,不管降多少,都沒意義。
因為哪怕定1%的利息,官員們也總有辦法給它提高到100%,而從事後諸葛亮的角度來看,王文川對此也沒有太好的辦法,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也是新法最終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所以,楚歌思前想後,決定才用更果決的措施。
“既然不管利息降到多低、都有可能被這些官員給暗中抬起來,那我乾脆強制規定,發放無息借貸!
“這麼做,至少有三個好處:
“第一,沒有了利息,官員們就沒辦法明目張膽地收取利息,最大限度地阻止這些官員‘唱歪經’,這樣一來就不會有民亂,也不至於產生讓王文川罷相的負面輿論。
“第二,很多舊黨彈劾王文川,說他‘與民爭利’。不管利息定多少,他們都會認為這是‘與民爭利’。那我直接用無息貸款,總不是‘與民爭利’了吧?這就變成了一個救濟性質的100%的善政。執行如何暫且不論,至少在道義上站住了腳。
“第三,雖說無息貸款沒賺頭,但如果青苗法真的能順利施行,一方面是會在普通民戶中產生巨大的聲望,形成不錯的輿論,支援新法;另一方面,民戶能順利度過青黃不接的階段,地裡的收成越來越好,那麼農戶能夠繳納的糧食自然越來越多,客觀上也是能增加國庫收入的。
“就這麼辦!”
一番思考之後,楚歌還是決定,先莽一波看看。
因為他發現,哪怕他帶著數百年後的智慧坐在這裡,綜合當時的社會實際,也根本沒辦法給出一個十全十美的解決方案。
每一種方案,都是有風險的。
但他是玩家,最大的優勢在於可以一次次地重來。所以他完全可以大膽地嘗試。如果不行的話,那就從頭再來,不必像王文川一樣瞻前顧後的。
想到這裡,楚歌改掉了青苗法的規定。
在青黃不接時,官府要提供無息借貸,也就是不收取任何利息。
官員的考核中,也不再以青苗借貸數量為考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