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兄弟,而且我還是他們的老大,但我絕不允許我在他們面前擺架子抖威風……其實他們與我,都是一樣的存在,只是我比他們痴長了幾歲而已。
他們是我的兄弟。
我是他們的老大。
兄弟和老大,就應該以心換心,絕不允許當中某一個耍特權,——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這是我們幾個一致遵守的法律。
我說過,我絕不扔下他們單獨活,要活,我就要和他們活在一起。若是他們死了,等我回到地獄公寓,把這次的南疆之行向老唐報告了,那我就要去地下追尋他們去了。
我離不開他們。
他閃同樣也離不開。
我和他們,他們和我,本就是一個共同體,一個生命相依、信仰相依的共同體。雖然我們的姓不一然,也不自於不同的地方,但我們的信仰絕對相同——
為了人類,我們寧願獻出自己的一切!
不管是誰,只要他敢侵犯人類的利益或是危及到人類的生命,我和我的兄弟,就和他血戰到底,縱死不辭。
這是我來南疆之前和我的幾個兄弟結下的血誓。
但我們走到一起,志向卻不在此,——有些事情,說來也真不是一個奇字所能解釋的。當年我們走到一起,完全是因為我窮。
貧窮,可怕的貧窮,把我們幾個聚到了一起。
開始的時候,我並沒有明確的人生目標,大家只是覺得聚在一起踏實,實在,遇到問題的時候有個幫手,絕沒有人想到會有一天竟然會萌生出為了人類的利益而戰。
雖然這個命題有點大,但我們沒有一個人推拒或是皺一下眉頭。
彷彿,我們生來就是衝著這一天來的。
既然來了,那就要為這一天血戰到底。
血戰到底?
當這四個字從我腦海裡蹦出來,激動的我又抓起了一個怪獸,準確說是一個長著狗頭的怪人,他嘴裡吞吐著髒物,看上去噁心死了。但我沒人迴避他的骯髒,因為我知道這是他的戰法,只要把頭移開,他就會趁機對我下手。
怪獸的手指和手臂都沒有肌肉,只有骨頭,——雖然我只看了一眼,但我知道那不是一般的骨頭,乃是用烈火煉化過的骨頭,其硬度與柔韌性,都要超過現代科技產品——精純的鋼。事實上,它比鋼還要硬,還要有韌性。
其手臂如此,其身上的骨骼自然也不差。
這是一個令人相當頭痛的怪獸。
弄不好,自己就會吃虧。
但我並沒有一捉住就打他,——他不服打,他天生就擁有捱打的資本,打他一萬拳,他身上的神經連痛感都不會傳導給他一點,因為他本身就不知道痛。
就算打死他,他也不會因為痛而皺一下眉頭。
所以當我捉住他的時候,卻對他嘿嘿的怪笑了一下。
雖然只笑了一下,但那一下笑,卻比打他一百拳還要令他恐懼,因為我的笑當中,蘊含著我要用火燒他的暗示。
當他讀懂了我的笑那一刻,整個身體就蜷縮成了一團。
同時,一縷看不見的永恆之粉,已然從我的手指傳導到了他的身體裡。但他在第一時間並沒有感覺到——當他感覺到的時候,他原本結實而又柔韌無比的骨頭,已然變成了灰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