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見人證、物證俱在,沒有新的線索,此案只能維持原判,他將案情如實地奏明李路。
李路聽了之後,緊緊地皺起了眉頭然後問道:“愛卿可曾問過葉子非,為啥要殺死張嵩?”
姜明一愣,支支吾吾地說:“也許是圖財吧!”
李路眉頭又是一皺:“葉子非是見財起心嗎?那麼客店錢財可曾少了?”
“這個……”姜明一時語塞。
李路很是生氣,他要姜明把案情勘問清楚後,重新上奏。
姜明沒料到李路會如此經心地深究這起民間案子。他不敢怠慢,回衙後立即升堂審案,又派人星夜趕到弗州勘察殺人現場,經反覆核實,殺張嵩者,只有葉子非嫌疑最大。姜明的結論是:葉子非的殺人案不能翻。
姜明第二次向李路奏報,李路還是緊鎖眉頭,有些慍怒的說道:“姜明,依朕看來,此案並未查清,疑點有三:其一,葉子非與張嵩只有一夜的主客關係,以往又無冤無仇,無須加害張嵩;其二,張嵩被殺,客店錢財絲毫未動,葉子非既不圖財,無須害張嵩性命‘其三,即使是葉子非殺了人,必然會毀證滅據,為啥偏偏將帶血的佩刀插入刀鞘,給人留下證據?朕以為,殺張嵩者另有其人。”
李路對案情透徹的分析,對姜明觸動很大,他認真思索葉子非殺人案的前因後果,令他茅塞頓開,當即向李路表示,一定不負皇命,迅速破案,還葉子非一個清白。
為查明案情,姜明親自到弗州,坐鎮張嵩的客店,採用欲擒故縱的策略,先將客店的夥計和周圍的居民集中起來,藉口人未到齊,又將眾人放回去,惟獨留下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婆婆,天黑後,才允許老婆婆回家。
姜明派人對老婆婆暗中監視,看有沒有人與老婆婆接觸。老婆婆回家後,當晚果然有人偷偷地溜進了老婆婆的家。姜明反覆試用此計,一連三日,天天如此。三日後,將那與老婆婆接觸的人拘捕了。
姜明升堂審問,這個人做賊心虛,以為這位姜尚書是神人,知道了他的底細,就竹筒倒豆子,徹底招供了。
原來,殺張嵩者就是客店的夥計克拉蘇斯。張嵩的妻子石莎是漢化阿瓦爾人,她與克拉蘇斯本是青梅竹馬的戀人,後來石莎一家搬到了英國境內皈依了道門,做了漢籍百姓,就嫁給了張嵩。
本來這事情到這裡也就完了,可是陰差陽錯,克拉蘇斯兩年前也來到了弗州,他偶遇了自己的初戀,在得知她已為人婦之後,克拉蘇斯卻不肯放棄,他設法做了張嵩客店的夥計,藉機與自己的青梅竹馬接近。兩人本來就餘情未了,加上張嵩與石莎是老夫少妻,夫妻生活方面石莎不是很滿意,在見到自己昔日的情哥哥之後,兩人很快就如同乾柴碰見了烈火,也就水到渠成勾搭成奸,為了能成長久夫妻,克拉蘇斯又想出了一條借刀殺人的奸計。
那日葉子非進店用餐,克拉蘇斯見有機可乘,一面指使石莎回孃家省親,脫離干係,一面主動招待葉子非用餐,暗地在酒菜裡下了麻藥。麻倒葉子非後,安排他在客店住宿,夜裡用葉子非的佩刀殺了張嵩,又將帶血的佩刀插進刀鞘……
而葉子非半夜裡才甦醒過來,為不誤行程,天未亮就離店趕路,正好中了克拉蘇斯設下的圈套。
殺人案真相大白了,葉子非無罪釋放。弗州刺史被革職查辦,克拉蘇斯和石莎被判斬刑。姜明將結案情況上奏後,李路才滿意地點了點頭,說:“朕近日連續幾日微服出宮,查訪民情,沒有想到正巧碰到葉父為兒伸冤,朕就想試試朝廷官員的辦案能力。”
李路以此案為例,神色肅然地告誡他的大臣們:“為官之人,掌握人的生死大權,對人命關天的大事,切不可主觀臆斷,草率行事,釀成冤獄。”
大臣們連聲稱是,對李路三次親理民間冤案,窮追深究、一查到底的決心心悅誠服。
雖然大臣們都在稱讚李路是聖明之君,但是李路卻沒有被馬屁燻到,他在暗暗思索,自己的行政體系之下,地方官行政司法混於一體,像這弗州刺史政務還算馬馬虎虎,但是律政就差的有些遠,這樣下去可不行,看來司法改革是勢在必行,是時候把提刑官這個官職給弄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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