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嘛,花出去才叫錢。
留在手裡就是紙。
唐科長真的很難拒絕這種捨得給自己花錢的男人,話鋒一轉:“正因為是朋友,我才更不該看他做錯事,吃一茬才能長一智,許檢,您說呢?”
“是啊,你這麼做,照常啟動對我的監察……”許敬賢說出自己的計劃。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嗤笑一聲,在飯局上擺架子,收完錢後態度判若兩人。
“錢啊可真是個好東西。”
“怪不得人人都喜歡呢。”
“陳頌文啊陳頌文,走著瞧吧。”
………………
時間轉眼過去了兩天。
7月3號。
李政旬一案開庭的日子。
首爾地方法院外面擠滿了記者。
當庭審結束,身穿法袍的許敬賢走出法院那一刻,所有記者一擁而上。
“許檢察官出來了!”
一群女記者滿臉興奮的喊道。
我出來了,你們倒是張嘴接住啊。
許敬賢吐槽一句,笑容和煦的配合記者們拍照,說道:“今天的開庭很順利,李政旬沒有抵賴,對檢方所有指控全部認罪,審判長鑑於其認罪態度良好,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等他出來的時候,估計走路都費勁了。”
“哈哈哈哈!”
現場鬨堂大笑,都感覺痛快不已。
“而這無疑又是一場法律與正義的勝利,身為檢察官,我們始終銘記忠於法律,忠於國民的宗旨,希望大家能信任我們。”許敬賢深深的鞠躬。
保持鞠躬三秒的姿勢,然後才站了起來看了眼手錶說道:“我下午還有個案子開庭,麻煩各位方便一下。”
隨即在一群記者的簇擁中上了車。
“叮鈴鈴!叮鈴鈴!”
車輛剛啟動,手機就響了起來。
許敬賢隨手把別人眼中代表神聖法律的法袍揉成一團丟到一邊,拿起響個不停的手機接通:“喂,什麼事。”
“許檢,聊聊吧。”對面傳來一個很年輕,但聽著卻又很有質感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