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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1805章舉報

代強心裡很不服,他的家人在代強出事後,立刻前往京城找關係找人,關係和人沒找到,找到了律師。

律師一看到這種案子,便是兩眼放光,當然了,一般的小律師是沒有資格辦這種案子的,代強的家人也不會去請小律師。

小律師賺不到錢,名氣越大的律師賺錢越是容易,而什麼叫大律師?大律師未必是辦案水平高,而是指名氣大。

怎麼才能名氣大?僅僅圈內人知道還不行,圈內人知道哪個律師好,一般認為是辦案水平好,而不是名氣大。

這就跟網紅一樣,網紅沒成名前,那就是泯泯眾人,看不出有什麼好,但一旦成了名,那就不知有多牛了。

就好比網紅醫生未必醫術高,但是找網紅醫生看病的人卻是不少,不找黃牛根本掛不上號。

律師也一樣,不管律師的水平怎麼樣,只要他在全國媒體上出了名了,那便是大律師了,當事人慕名而來,律師費就收的高了。

其實當事人也就是慕個虛名,至於律師水平高不高,根本不知道,出名的律師擅長民事官司,有人卻找他找刑事官司,這不是就扯了嗎?

所以有時候也不怪被人坑,主要是自己人傻錢多,願意被人坑。

律師要想成名,就得想辦法炒作,誰的聲音大,誰就佔理,當然炒作的背後是金錢支撐,沒金錢支撐,怎麼炒,怎麼買流量?

恰巧涉黑案件背後有金錢支撐,所以律師一看見這種案件,便跟打了雞血一般,開口就幾十萬幾百萬的要,當事人急於想擺脫困境,便答應了。

代強的家人與律師簽訂了律師代理合同,約定,如果代強無罪,就支付五百萬元律師費,如果代強不構成涉黑案件,只是被判處其它罪名,就支付律師費兩百萬元,前期基本費用一百萬元。

所謂的前期基本費用,說起來可能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等基本開支,剩餘部分就是律師的辛苦費了。

也就是說,不管起不起作用,前期一百萬的費用是要花的,這都不算律師費。

當然了,如果讓律師算起來,這一百萬的費用裡面可能還包括炒作費、專家意見論證費等等開支。

代強的家人與律師簽訂完合同後,就先從京城回來,緊接著,律師就來到三山市找到市公安局要求會見當事人。

律師就與代強見了面,代強就跟律師講,現在是有人在搞他,他懷疑是張志濤,讓律師想辦法對付張志濤。

律師就問張志濤是誰,代強就講了。

而對於代強有沒有犯罪呢?律師也問了問,代強說自己沒有犯罪,他是被冤枉的。

律師便道:“那你以後就這樣講,另外,辦案人員有沒有對你刑訊逼供?”說著律師眨了眨眼睛。

代強一看說道:“有,有刑訊逼供。”

律師聽了道:“如果有的話,到開庭的時候我們會提出來,你要把刑訊逼供的詳細過程講出來,我們申請排非。”

代強連忙答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