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五點半,沈母跟沈知蘭把晚餐鼓搗出來。
“吃飯了,周隊,麻煩你跟我妹一起把那方桌抬出來一下,我們晚飯在院子裡吃吧,院子裡比屋裡亮堂。”
“好。”周牧川應道,起身後,一個人就去把桌子給搬到院子裡來了。
見他搬得很輕鬆,一點兒都不吃力,沈知意就沒去幫他,交代苗苗拿抹布去把桌子擦擦後,就起身去後面的灶房幫忙端菜。
“媽,要不要喊一下舅舅他們?”沈知蘭沒什麼心眼地問,她單純覺得人多熱鬧,她們一屋子女人,就周警官一個男的好像也不太好。
如果舅舅能來,還能陪周牧川喝點燒酒啥的。
沈母眸色微暗,搖頭道:“算了吧,你表哥一大早就把你舅舅他們給接去大林鎮了。”
“哦,那沒辦法了。”人不在就只能算了。
原主這個舅舅,沈知意也是知道的。
原主的舅舅是村裡出了名的耙耳朵,在家裡壓根做不了主。
沈知意的舅媽不待見沈母,是因為沈母當時為了倆女兒倒反天罡,在那個年代主動跟丈夫提出了離婚。
不知情的旁人,一直都認為沈母是因為生不出兒子,才被夫家給休了,沈母也從不解釋。
後來,沈母回到孃家,跟父母商量,要跟哥哥平均分配家裡的土地,同時,她承擔照顧父母的所有責任。
就是這件事,舅媽惱怒沈母,分家後,除非有必要,否則,絕不跟沈母往來。
沈知意姐妹倆出嫁時,沈母給兩姐妹陪了比彩禮還多的嫁妝,舅媽發現沈母這些年掙了些家底,才對沈母有了些好臉色,無非就是想佔沈母一些便宜。
沈母能給他們一點便宜佔,就讓他們佔。
可是,好景不長,沈知意就出了那檔子事,進了那裡,這舅媽又變成從前對他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時候了。
家裡有她這樣丟人現眼的人在,他們就是沒走,估計也是不會紆尊降貴來他們家吃飯。
沈知意是無所謂,反正就是一場親戚。
親戚好,就多走動也無妨,要是不好,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半邊,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無事便是。
沈母去拿燒酒,周牧川講原則,堅決不喝。
理由是,他是借所里老同事的三輪車騎過來的,另外,他不能違反所裡的規章制度,明天一早還要上街巡邏。
上班期間,絕對不能喝酒,容易誤事。
沈母知道周牧川的立場後,就不強迫了,她今天高興,她得喝一點兒,讓沈知意作陪。
沈知蘭這兩天有點輕微的感冒,在吃藥,不能喝酒。
沈知意便陪著沈母喝。
旺財在沈知意旁邊,吃著狗盆裡的排骨,咬得脆響,牙口很好。
旺財是沈知意的愛犬,沈母拿了一個乾淨的瓷盆給它專用。
席間,周牧川說起了梨花村的用電問題。
沈知意進去之前,他們附近,就吉田鎮通電了,幾個村莊包括旁邊的大林鎮都還沒有全天通電。
國家一直在發展,爭取國富民強。
三年多過去了,鎮上應該差不多都通上電了吧,鎮上輪完,就該輪村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