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黑夫的身份後,閻諍不再將他當做普通公士看待,變得熱絡起來,讓豎人將兄弟倆迎進書房,給他們一人一個蒲墊。然後便在奴婢的攙扶下,起身在三面牆壁上的書架,眯著眼找了起來。
沒多會,他就將六卷用布套著的竹卷擺到了矮腳案几上,捋著鬍鬚道:
“秦律雖然繁多,但身為亭長,其職責主要是維護道路安全,緝捕盜賊,故而必熟悉《盜律》《賊律》《捕律》《囚律》《雜律》《具律》六篇,便是這六捲了。”
黑夫按著他的話,一一拿起來一看,的確是這六篇律令。
閻諍的語速變得慢了起來:“這六篇中,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為《雜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減。”
一通解釋下來,黑夫大概也明白了,這六篇律令,就是秦律的基礎,囊括了作為一切常見的犯罪及其懲罰方式,也是亭長必須背熟的東西。
“閻丈真是對律令爛熟於心啊……”
黑夫恭維了閻諍一句,又問道:“不知這六篇律令,可是最新的?”
閻諍摸著鬍鬚笑道:“這是自然,皆是去年正月(十月)時新抄的。”
原來,在秦國,律法可不是百年不變的,商鞅當年就明確說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所以秦律每隔幾年都會進行損益填補。
但這樣的話,問題又來了,法律經常更易,卻沒有現代化的傳播手段,只能依靠人工傳抄律條。偏偏這些律條用語極為簡潔,有時候只要抄錯一個字,意思就會大不一樣。再者,若是律令已變,下面的人卻不知道,還在沿用舊律,產生了衝突,豈不糟了?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從商鞅變法伊始,就專門設定了“法官”,來保管和核對法律,以及提供法律諮詢。咸陽設定三名法官,朝堂,御史府、丞相府各一。郡縣也各設一名,喜曾經就做過一段時間的縣法官。當然,眼前這位閻諍的資格更老。
每年咸陽更改的律令,都要在“禁室”存放,平時大門緊鎖,嚴禁任何人出入。所有律令都被封存起來,若是有人擅自進入或者刪改一個字,就會被以死罪論處。
禁室只在每年十月份開啟一次,屆時御史府會傳喚各地法官,讓他們來核對法律條文,並帶著更改的新律令返回地方,向各級政府傳達中央精神……
閻諍雖然老邁退休,卻依然能得到每年最新的律令,是因為他也曾做過學室的老師,他的學生會將最新的情況告知他。
這些秦吏,搞了一輩子的法,到頭來,法就成了他們生命中的一部分。即便是退下來了,鄉里也會經常有人來向其諮詢,這也是閻諍在當地聲望很高的原因。
說到這,閻諍似乎又想起了什麼來,他也懶得起身了,指點著黑夫去到書架邊,將擺在最高處的兩卷竹簡也取了下來。
黑夫拿在手裡一看,上面寫著“傳食”和“行書”,這跟亭長有什麼關係?
閻諍解釋道:“身為亭長,可不單單要緝捕盜賊,亭中常設有客舍、驛郵,故不可不學《傳食律》與《行書律》。”
所謂《傳食律》,就是針對客舍,應依據過往官員身份爵位供給飯食的法律規定,黑夫曾經在客舍借宿過,所以明白。
至於《行書律》,主要是秦國關於傳送文書的規定。
要知道,秦的郵政體系已經相當強大。除了政府公文必須準時送達外,遠在千里外的普通士兵,勞煩刀筆吏幫忙寫信,竟然能準確地寄到家裡!家裡也能將衣服、錢物交給秦國郵遞員,沿著相同的路線送到前線,這可是公元前200多年啊,真是細思恐極。
而黑夫要去的湖陽亭,剛好就是一個即有客舍,又有郵驛的大亭,說不準主吏掾也會考校他這些。
“還是閻丈替我想得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