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百花樓堵李氏只是為了說服李氏給趙檀生下藥?她為什麼要給一個不認識的姑娘下藥?因為她害怕這小浪蹄子把她的夫家侄子給勾走了?她為什麼害怕子侄被小姑娘勾走?因為...因為她在苟且中與袁修情根深種?!?!
這些話,她一個字都不敢說啊!
千萬聲冤枉含在嘴裡,她卻說不出來一個字。
說了,就是萬劫不復。
是和一個有家室的男人苟且更讓人噁心,還是和自家尚未成親的子侄有肌膚之親更噁心?
貞賢郡主張了張嘴,兩害相較取其輕,當然是和有家室的男人勾結不那麼讓人噁心了啊…她的腦袋如今像一團漿糊,她抬起頭來看向左登全,好似在求救。
左登全再問她一句,“郡主,可還有什麼要說的?謀人性命,當一命抵一命。今日郡主若承認了李氏之死是因您而起,那麼照大昭律例,您當判斬立決。”
左登全在“謀人性命”四字上加重了語調。
貞賢郡主如醍醐灌頂。
等等!
種種證詞,只能證明她和趙顯有苟且…無論是趙檀生還是那曹夫人的證詞,都只能證明她和趙顯那所謂的“不正當”關係,而不能證明是她殺了李氏!
就算從趙管事房中搜出了內造銀兩,那又怎麼樣!?
在這定京城裡,用著內造銀兩的人又不止她一個!
幾家郡王府,甚至翁家那位縣主,不也有內造之物嗎!
趙管事已經承認是他殺了李氏了!
可這主使之人,誰也沒辦法言之鑿鑿地證明是她!
沒有人證!
沒有物證!
“我沒有殺李氏!”
兩害相較,取其輕!
她只是個寡婦!
今日之事,擺明了有人不想讓她活!
她決計不能讓那人如願!
接連而來的變故讓貞賢郡主已無法思考,她腦海中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若是她承認了是她殺了李氏,那麼等待她的只有死亡。
只要不死,她就還有翻身的機會。
她只是個寡婦!
寡婦門前是非多,這是自古真理!
就算是與人,也罪不至死啊!
甚至...
貞賢郡主眯了眯眼睛,甚至這場戲,會不會是趙顯自己做下的局?會不會是趙顯殺了李氏,狗急跳牆,不惜誣陷名譽也要把這殺人兇手的罪名栽到她身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