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也不推辭,就著熱茶,幾下子就把手裡的饅頭都吃光了,然後把碗一放才說:“我是來找人的。”
劉伯和紀小天對看一眼。
劉伯心想:“你連一口氣的都沒有,怎麼能來我們這裡找人?我們這裡都是收的高價,找一個人便宜的也得幾兩銀子,貴的沒準上百兩呢。”
而紀小天已經開口問:“你要找什麼人?”
那人便把頭垂下去:“我兒子。”
劉伯有點不想管這事。
如此年月,四處戰亂,京城之中又生疫病,各地人員都在亂竄,走丟個把人,真的再正常不過了。
有些未必就是走丟了,或者就是在父母沒看到的情況下,餓死在某處,或者乾脆野狗叼走了,都不一定。
要是真去找,他們天天忙到腳不沾地,也未必就把人找回來。
當初莊思顏成立這個偵探社,也並非真的為窮人做事,因為窮人大多聽到過來錄個案宗,就要五兩銀子,就會自己退回去。
她是想拿這個地方圈富人的銀子,也只有那些整天閒著沒事,遛狗逗貓的人,才有興趣找一些,他們以為很重要的事。
劉伯看此人,既沒有錢,找的人也不靠譜,就不太想說話。
紀小天卻異常熱情。
他又給那人倒了一杯水,還給劉伯也添了添杯,這才說道:“劉伯,他要找人吶,咱們不錄個案嗎?”
劉伯道:“那你先說說找什麼樣的人,在哪兒丟的,我們看看能不能錄案,要是能您就交五兩銀子,回去等訊息,要是不能,那咱就不往後說了。”
紀小天趕緊給那人搬了凳子,又往爐子里加了兩塊炭,讓屋裡更暖和一些。
那人道:“我兒子今年十歲了,估摸著跟這位小哥差不多高,與他長的也很像,小的時候被夫人帶出門,就再也沒回來。”
劉伯和紀小天,還在等他後面的話,結果兩人等了半天,那人都沒再說一句。
劉伯只好開口問:“是從哪兒帶走的,有沒有說去何處,後來還有再聯絡,或者聽到他們的訊息嗎?”
那人便了一下頭:“從江南帶走了,後來聽說來了京城,她嫁到了一個商賈之家,再後來就沒信兒了。”
劉伯皺著眉頭又問:“你知道那孩子叫什麼,婦人又叫什麼嗎?”
叫花子道:“婦人叫王英,孩子叫石寶琛,小名寶寶。”
劉伯:“……”
寶寶這個名還真是沒有識別度,誰家的孩子都可以叫,不過婦人和孩子的大名,倒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
不過對於能找回來,還是沒什麼希望,只是劉伯多嘴地問了一句:“那您尊姓大名呢?”
那人猶豫了一下,聲音一下子弱了下去,好像從嗓子眼裡發聲一樣:“石方彬。”
劉伯一下子愣住了。
半晌才問:“石方彬,就是洪武十四年的文科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