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傳遞“事幹外界或軍機及非常盜賊文書”。
神宗熙寧時期,又出現了金字牌急腳遞,“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眩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時。有軍前機速處分,則自御前發下,三省、樞密院莫得與也”。
急腳遞由於傳送的都是緊要機密文書,所以宋朝政府制定了嚴格的規章制度,“諸急腳遞承傳御前不入鋪文書,並日行五百里,不以晝夜,鳴鈴走遞。前鋪聞鈴,預備人出鋪就道交受”。
“諸急腳馬遞鋪,傳送文書綱運,及供差人馬,所屬隨歷,別給印簿作底本。每日隨事與行一轉,遇官司取歷點檢,即分明具注於簿,俟給歷還鋪,排日謄上”。
如果違反了相關規定,將受到嚴厲的處罰,“諸急腳遞承傳御前不入鋪及金字牌文書而違不滿時者,杖一百”。
“諸急腳馬遞鋪,承傳遞角、官物,若遞馬已至前鋪,及所詣交訖,不於隨身小歷批註回鋪日時者,各杖六十;即前鋪及所詣應批註而不以實者,杖一百,許人告”。
為了保證傳遞質量,宋政府還特意給予急腳鋪兵額外的獎賞“諸急腳鋪兵,傳過御前不入鋪文書無稽違者,特支錢每人每角以上五百文,十角以上一貫,二十角以上一貫五百文,三十角以上二貫”。
北宋時期的軍機情報主要靠急腳遞傳遞,但到了徽、欽兩朝,郵傳系統出現了嚴重弛廢和衰敝,而金軍的南侵與北宋的滅亡,更使郵傳系統遭到慘重破壞。
為了預防金軍每年都進行的南侵,保證新政權與轄內各地的緊急文書往來,南宋朝廷不得不採取非常措施,建立一套應急性文書傳遞系統。
最先設定的是斥堠鋪。
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十八日,知杭州康允之開始在本路交通要道設定斥堠鋪,“每十里置一鋪,專一傳遞日逐探報斥堠文字”
並且規定:“每鋪五人,新舊弓手內選有心力無疾病能行步少壯人充,每日添支食錢三百文。”
斥堠鋪一般設於行在通往前線的要道上,不僅專設於兩浙路,淮南、荊湖、江南東西路和四川等地也有設定。
為保證斥堠鋪的傳遞效率,南宋還加強了具體的管理措施。
如規定斥堠鋪“每鋪限三刻承傳,置歷批寫時刻;每五鋪選差有材幹年五十以下使臣一員,不以有無拘礙,委逐州於見任得替待缺官內日下抽差,或招募有物力武勇人借補進義校尉充往來巡轄,候及一替,季無違滯,有官人轉一官,招募人與正行收補;州委知、通專切點檢,縣委知縣、尉主管,月支錢三貫文,如無違滯,每一季減二年磨勘”。
除此,還屢屢申嚴禁令,以維持傳遞各環節的秩序。
但南宋初年動盪的社會局面使得政府無力徹底改變郵傳衰敝的狀況,紹興初年斥堠法便遭到嚴重破壞,無法滿足新形勢下的郵傳要求。
紹興三年至四年間,南宋與偽齊政權軍事鬥爭進入了最激烈的階段,特別是紹興四年1134年),金與偽齊聯合,積極準備南侵,給南宋造成很大的軍事壓力。
面對此局勢,現有的斥堠鋪系統已不能保證緊急軍事情報的有效傳遞,必須對其嚴加整頓或設定一套新的遞鋪系統取而代之。
擺鋪就是在此時產生的。
紹興四年1134年),詔令:“淮南、荊湖、江南、兩浙通接沿邊,探報軍期急切及平安文字赴行在,經由州軍去處並取便路接連措置擺鋪至臨安府界內……以二十里置一鋪,每鋪差鋪兵五人。”
與斥堠鋪在擺鋪設立後由臨時應急改為常設性遞鋪不同,擺鋪的設立受當時政治環境的影響,隨政局的變化而時設時廢。
南宋設定擺鋪大致分為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從紹興四年到紹興十三年,這一階段所置擺鋪大概是由樞密院、各路帥臣及地方長官負責。
紹興十三年,宋金議和已經兩年,兩國久無戰事,擺鋪已無用途,只能增加州縣的負擔,因此在御使中臣羅汝棹的建議下廢除。
第二個時期是從紹興末年到寧宗嘉定年間1208~1224年)。
紹興末年,金主完顏亮率大軍南下侵宋,兩國之間戰火又起。
於是,南宋再置擺鋪傳遞軍機情報。
從此數十年間,宋金衝突不斷,幾戰幾和,擺鋪亦是屢罷屢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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