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號,也就是斯坦福交流團到京的前一天,齊磊給雛鷹二班和日韓留學生上了最後一節西方新聞史課。
其實,已經不叫西方新聞史了,早讓齊磊忽悠成東西方文化對比課了。
簡直就是明著洗腦。
文化自信這個事兒,一旦建立起來,就很難動搖。之後都不用齊磊刻意的引導,日韓留學生其實已經陷入到【選擇性接觸】的傳播傾向之中,齊磊不講都不行了。
因為,他們迫切地需要為一個剛剛建立的價值觀尋找更多的佐證。
今天講的是【媒體審判】在東西方傳播領域的不同性狀。大概意思就是:
大夥兒還以為齊磊又要開啟狂踩模式,結果大半堂課過去了,原來是複習傳播學課程。
多多少少有點降低水準,不像前面那麼激情了。
齊磊:“社會天然地賦予媒體、輿論在新聞報道中的影響力和傳播屬性,而借媒體和輿論的影響力和傳播屬性影響司法審判的現象,就叫【媒體審判】。”
名詞解釋,齊磊沒有照搬書本兒,是按自己的理解來的,大差不多。
大夥兒本來以為,按傳播學課的流程,齊磊接下來要把【媒體審判】學術歷史和發展講清楚,再舉一個實證,加深瞭解呢。
卻沒想到,他只是說了一個定義,馬上又講起了另外一個傳播學知識。
這個更基礎。
只見齊磊在講臺上來回踱步:“資訊傳播的四要素。“
“1、信源(客觀資訊事實)。2、資訊(主觀資訊傳播者、媒體)。3、通道(資訊傳播渠道)。
4、信宿(資訊受眾)。”
眾人,。
你這…這就過分了吧?傳播學第一課就是這四要素,其地位相當於物理學中的牛頓第一定律,數學裡的乘法口訣。
這麼高大尚的課,你講傳播四要素?浪費時間呢?
宋小樂沒忍住,他這段時間,基本上是不怎麼說話的。
原因無它,這貨是全班唯一一個傳播學掛科的選手,真沒臉兒開口。
可是這回,也是真沒忍住,苦著一張大臉,“班頭兒.,我一個傳播學掛科的都知道四要素,咱能來點實在的不?“
齊磊瞪了他一眼,“你還好意思說?陳姥爺都想把你退回去了!“
眾人鬨堂大笑,都懷疑宋小樂是怎麼進的雛鷹班。
齊磊卻是不笑,敲了敲黑板,“今天才是滿滿的乾貨。“
“注意聽!“
指著板書,“把【媒體審判】和傳播四要素結合起來。“
“首先,【信源】也就是客觀事實。“
“在新聞領域,新聞的時效性,使得媒體往往追求第一手原則,以最快的速度公佈【信源】。“
“【信源】的客觀真實性,卻不是媒體的第一考量。就比如,一個學生在學校裡跳樓了,媒體只要知道學生的生死,就要馬上進行報道。它爭取的就是時間,是第一手原則,而不是追求【信源】的客觀真實,比如,是他殺,還是自殺?跳樓動機是什麼?”
“而司法真相則恰恰相反,是要經過司法程式,出警、立案調查、證據蒐集等等,一系列調查。“
“即便已經認定了一個事實,學生是他殺,也還要經過公訴和法院審判才能認定客觀事實。“
“所以,在時間上,媒體報道與司法程式是天然對立的。”
“新聞是越快越好,而司法則恰恰是需要時間的。“
“新聞只要有50%的真實性,甚至不需要真實性,就可以報道。”
“而司法程式卻是追求100%的客觀事實。“
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