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譚龍有一個特點,那就是特別能蹭熱度,特別能炒作。
走到哪裡,都帶著攝影師,發各種假冒的街拍。
不論參加什麼活動,媒體上都很快能見到通稿。
他熱衷參與各種頒獎禮,酒會、電影節、音樂節、晚宴,見到紅毯就走,見到明星就合影。
別的明星過生日,有新戲上映,他不管和人家熟悉不熟悉,都會在微博上高調祝賀。
對方出於禮貌,只能回覆。
於是一來二去,搞得這個譚龍好像朋友遍天下一樣。
但在娛樂圈,還真就是這種厚臉皮的人混的格外如意。
所以當初和譚龍一個團的其他成員都已經泯然眾人,成為路人,只有譚龍還在娛樂圈的風口浪尖摸爬滾打。
看了他的資料,看了他的作品。
沈月恆得出了一個結論。
這個譚龍,是名氣大於實力,寫真多於作品的藝人。
他不喜歡譚龍這個人。
最起碼不喜歡自己從公開資訊中瞭解到的這個人。
與他合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
約定的時間是晚上7點,在京州一個小有名氣的酒吧。
吧檯上,一個駐唱歌手正在唱最近大火的《忘憂草》。
只是他完全沒有想到,這首歌曲的原唱就在下面某個卡座上坐著。
沈月恆六點五十到的酒吧。
楊哲作為牽線的人,到的更早。
可已經到了7點10分,譚龍還不見人影。
楊哲有些尷尬。
“沈老師,可能是譚龍的行程太忙了,您理解一下,我再催催。”
然後拿出了手機,走出酒吧開始打電話。
沈月恆不置可否,太忙根本就不是遲到的理由。
更可信的理由就是完全不尊重自己。
當自己是大牌,要耍一下。
但他並沒有拂袖而去。
看的不是譚龍的面子,而是楊哲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