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過分的是,想以一紙合同把沈月恆給承包了。
以後沈月恆就等於給譚龍打工了,甚至自己創作的歌曲,自己都沒有權利唱。
楊哲在牽線之前,以為譚龍那邊只是想買幾首歌,但沒想到,對方的野心更大。
這是直接要把沈月恆給買了。
沈月恆肯定不會答應。
換成楊哲,楊哲也不會答應。
這不是合同,這是賣身契啊。
“劉姐,當初你們可不是這麼說的。”楊哲有些惱火,覺得自己被利用了。
劉經紀人卻是微微一笑:“楊老師,沈老師,我這個人說話比較直接,咱有什麼說什麼。沈老師確實很有才華,也贏得了口碑,但口碑不等於市場!才華如果不能變現的話,其實什麼都不是。但我們阿龍有人氣,有粉絲,這些歌曲賣給我們,才能發揮更大的價值。”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並且沈老師也不能保證以後自己的作品還是這麼高的水準吧?但我們可以保證,以後就算是差了些,我們也會多要幾首的。”
“沈老師你放心,每首歌20萬,只是預付版稅,以後這些歌曲火了,掙錢了,我們也會給沈老師按照比例一定的分成的。”
“阿龍越火,沈老師你的作品價值也就越高,後續收入就越多。”
“所以沈老師就安心幕後,幫我們阿龍登上天王寶座吧,”
聽著這位劉經紀人的話,沈月恆覺得很熟悉。
似乎之前那位九州音樂線上的老闆孟江也是差不多的意思。
看來你們都是一個師傅教的啊。
譚龍這些人,唯一比孟江強的,也就是沒有盜用自己的名義發歌。
還算有些下限。
她說的預付版稅與後續收入,也算是行內的行規。
在音樂圈就是這樣,寫歌的人永遠沒有唱歌的人掙錢多。
但問題是,我憑什麼要一定賣給你們?
我自己唱不行嗎?
我給別人唱不行麼?
誰給你們的自信,可以完全掌握我!
想到這裡,沈月恆把合同退了回去:“很遺憾,恐怕我沒有為譚先生服務的興趣。”
劉經紀人臉色一沉:“沈先生,你是一個娛樂圈的新人,很多規矩你都不懂,我勸你不要把話說得太絕對,以後很難拐彎的。”
沈月恆卻微微一笑,衝著服務生喊了一聲:“買單!”
喜歡頭鐵巨星請大家收藏:()頭鐵巨星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