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討論的就是,交通事故應該如何處理。
石彬所說的“三不一沒有原則”到底有沒有道理。
“我是一個老司機,我證明,這個原則是對的。”
“不墊付,是因為在定責前產生的費用,一旦墊付了錢,在後面產生糾紛時,就處處受牽制,案子處理一拖再拖,錢就很難拿回來了。而且容易給對方過於高的經濟回報的預期,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不探望,是因為探望行為本身是好的,但往往得不到受傷這方的理解,導致雙方更加惡化的關係,對案件處理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不調解,是因為雙方定責前,誰都不希望自己被定為主責,因此調解過程應該由交警來主持,否則容易形成先發起調解的一方,在談判中處於弱勢的情況,這樣很難公平的解決事情。”
“沒有錢,跟不墊付不同,在定責之後,所有費用應該由保險公司根據責任比例承擔,不要自己掏腰包去付錢,萬一付了錢,單據沒拿到,這筆錢很可能就石沉大海了。還反而成為對方要挾你的把柄。”
“目前對交通事故中非機動車的規定不健全,造成責任判定偏向非機動車,利用好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是很多機動車駕駛員遇到事情之後才懂得的真理,所以才會有三不一沒有這種方法產生。”
“我說完了,誰贊成,誰反對?”
“樓上這位司機大哥說的很對,三不一沒有原則也是建立在當前大環境下的一種無奈中之舉。非機動車駕駛員隨便找點麻煩,機動車主一般都無法解決的。比如你墊付了錢,對方不給票據。你墊付了錢,對方一直住院不出院。你墊付了錢,對方治完病後,還要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營養費……所以,千萬不要墊付。如果雙方真的互有謙讓,大家都很配合,事情處理的很順利,可以在有書面約定材料的情況下,私了賠償,並且申明以後發生的身體不適,跟對方無關。”
但是這種觀點,也有不同的意見。
“三不一沒有原則並不全對,而且千萬不能隨意濫用,否則不但害了別人也坑了自己。遇到這種事,還是要依法依規、合情合理地解決。”
“如果三不一沒有成為每個人處理交通事故的準則,會讓社會變得更加冷漠和無情,所以既不能濫用也不能完全不用,那麼到底適用哪些情況呢?碰瓷、無賴、獅子大開口且協商不成,遇到這3種情況,果斷堅持三不一沒有是正確的決定。”
“大部分交通事故的當事雙方都比較好說話,畢竟每個人都明白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道理,你希望別人怎麼對待你,你就要怎麼對待別人,所以遇到事故堅持最短時間、最小損失、最少精力的原則,才是正確的做法。”
……
除了對交通事故處理的討論,更大的熱點則是集中對對老太太一家的聲討上。
“真是太不要臉了這家人!”
“這就是老賊吧!”
“自己做錯了,先撒謊,再訛詐,又威脅,真是賤人三部曲啊。”
“之前看節目的時候,我還真的以為是那位石先生闖的紅燈,我是支援老太太的。結果被現實啪啪打臉,我還是太年輕啊。”
“這老太太的演技是影后級別的啊,好在最後真相大白了,給了石先生一個公道。”
“呵呵,真相有用麼?結果不還是老太太得了便宜?她自己闖紅燈,一點責任沒負,還得到了700塊錢。你們不要忘了,她修車只要150!”
慢慢的,討論的焦點由對老太太的聲討,變成了對社會上那些為老不尊的老年人的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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