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她其實不明白阿罕為什麼這麼固執——他們這種水平就別給自己增加難度了,聰明人他們駕馭得了嗎?給自己老老實實找點老實人不香嗎?
“不然呢?你覺得你招來的這些人,在大軍壓境時會願意沖到前頭嗎?憑什麼呢?”
阿罕臉色陰鬱,沉默不語。
“別天真了阿罕。”
李妮妮站起來。
“一些人輸就輸在,理想過於崇高,卻落不到實際。如果你真的想做成這件事,就必須拋棄一切理想主義,把多餘的同情心壓到泥裡,做最壞的打算。”
她警告道:“不然你害死的人,可能遠遠比你挽救的人多。”
阿罕低著頭站了良久。
然後他抬起頭,也不知道真的聽進去了沒有,只是安靜道:“我明白了,大人。”
晚上李妮妮離開時,滿心都是錢的問題。
現在這個局勢,說實話,她覺得不太行。
阿罕太理想主義,將領也不夠忠誠。
下面的小兵更是隻貪圖她招募士兵時發的那點金幣,絲毫沒有賣命的覺悟。
李妮妮敢打包票,等到戰火真正燃起,這些將領和小兵,絕對會掉頭就跑,一個都留不下來。
那還起義個屁。
要讓將領換人做,就得要錢。
要讓士兵有覺悟,更得要錢。
而且為了讓這些人能真正賣命,李妮妮必須再建立一套軍功獎賞制度。
就像當年秦王朝的二十等級軍功制一樣,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的一個人頭,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和一頃良田。
斬殺的人頭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
可是爵位的薪酬、良田的成本,又回歸到了錢。
所以,她也不能馬上廢除組織裡的種姓制度,因為她手上的錢不夠,想要讓人為她賣命,就必須丟擲別的誘餌。
比如,讓這些士兵用軍功來擺脫種姓。
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殺了10個敵人,拿著這10個敵人的頭顱來阿罕這裡報銷,就可以從“不可接觸者”轉為“首陀羅”。
……可這也太耗時間了吧。
這年頭冷兵器這麼鈍,割下一個頭要10分鐘,那戰場上大家都去忙著割人頭了,哪來的時間打仗?
而且也太沉了吧。
這個制度要求士兵必須在戰場上,把割下來的人頭掛在身上,因為到時候要數。
按一個人頭一斤重,十個人頭掛在腰上,那就相當於在身上掛了把大棒槌啊,未免也太影響士兵的作戰能力。
李妮妮在街上走著走著。
想法就跑偏到了“人頭應該怎麼掛比較舒服”、“人頭到底應該怎麼切割才最快”上了。
此時街道上空無一人。
李妮妮拎著裙擺,跳過幾個泥坑。
沒有燈,沒有火把,她藉著月色前行,多少有點看不清楚道路,一不小心就掉進了一個泥坑裡,泥水濺了一裙子。
李妮妮彎下腰,想把自己的裙子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