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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起身走到白板前,林霜柏拿起筆在白板上寫下男女的符號標誌,接著又在兩個符號標誌下寫下幾個關鍵詞,繼續說明道:“第四,我們需要對男孩跟女孩的口供進行必要的區分整理。女孩善於記人,而男孩則善於記東西。女孩的觀察能力和理解力非常強,所以她們往往更關注事物本身,也非常關注細節;可男孩的理解力則相對較弱,更傾向於探知事物的真相,用概念的方式去探知事物。”

在白板上再寫下“時間”和“證人”等字眼,林霜柏道:“最後,孩子大多數沒有明確的時間概念,昨天和一個星期前,再甚至是一個月前,如果要求孩子進行區分,孩子會感到很困難並且容易混淆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我們查案時,時間線往往很重要,但孩子作為證人時,他們的陳述上時間恰恰是最不容易理清的。因此,我們需要將孩子在性別之外再加以區分,分成兩類,實際的和不實際的。所謂的實際,指的是這個孩子是否實在,想象力是否會過於豐富。因為一個實際的孩子,在作證時會遠比一個過分聰明卻不夠實際的孩子更能為警方提供幫助。因為,一個實際的孩子,會誠實地說出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觀察到的一切,而不加入過多屬於自己的幻想,從而給警方提供更加切實的線索證據。”

林霜柏用手裡的筆點一下白板,對會議室裡聽他這番解說聽得很認真但又不可避免有些許走神或不耐煩的刑警們說道:“這個案子,涉及好幾個被綁孩子,他們都在相近的年齡,但是性別、性格都不盡相同,更重要的是,他們不僅僅是受害者同時也是關鍵證人,我剛剛說那麼多,是希望在座各位能夠根據我說的內容,結合他們被綁架又被送回家後的表現和反應來分析這幾個孩子所給出的口供。”

將幾個被綁孩子的名字寫到白板上,繼而將孩子的性別也標上,林霜柏說道:“先把閆曉妍放一邊,其餘被綁的孩子總共有五個,三個女孩,兩個男孩。都是家庭條件優越,從小被保護得很好的孩子。現在其中一個女孩許依娜因為嚴重應激反應在醫院接受治療,無法配合我們警方給出完整的口供;另外兩個女孩,江夢潔一見到刑警就哭,任雨嘉在母親陪同下錄完了口供;至於兩個男孩,田駿彬不肯開口說話,鮑卓也在母親陪同下錄完了口供,但是表述明顯混亂。暫時不談口供的內容,請問傅刑警和其他負責幾個孩子筆錄的刑警,是否有在錄口供前後跟孩子的母親瞭解過孩子平日裡的性格和言行舉止?”

是一起被綁架又同時間被放走送回家的孩子,除了他們自己和綁匪本人,不會有人知道在他們被綁架時間發生了什麼事,可明明是一同被綁架的孩子,被送回家後的反應卻截然不同,這中間出現的問題就在於,幾個孩子是否曾經遭到過綁匪的恐嚇,雖然經過初步檢查,幾個孩子身上並沒有遭受過虐打的痕跡,但是有時候精神和心理傷害會比單純的身體虐待造成更嚴重並長遠的影響。

幾個孩子是否有被綁匪分開單獨恐嚇過,又是否親眼見到閆曉妍的整個遇害過程?

傅姍珊點點頭,翻開自己做的記錄,道:“我這邊,我主要負責江夢潔和鮑卓的筆錄,江夢潔的母親鄔芊雪一直在試圖安撫孩子,但就像我剛剛彙報那樣,江夢潔目前對陌生人很抗拒,一旦我們靠近就會哭。後面江夢潔哭累了,鄔芊雪哄她睡覺後,我簡單的跟鄔芊雪瞭解了一下江夢潔的情況。總體來說,江夢潔是個聽話偏向開朗的女孩兒,只是性格有些敏感和被動,膽子也比較小,最開始是閆曉妍主動接近跟她示好,兩個孩子才玩到一塊。至於鮑卓,在做完筆錄後,我也跟他的母親蘇月惠瞭解過鮑卓這個孩子,很好動,平日裡比較鬧騰,但是個很聰明的孩子,學習成績很好,跟閆曉妍玩得比較好的原因是都是班裡的課代表,也都比較受同學歡迎。”

林霜柏聽傅姍珊說完,又看向另外幾名刑警,史志傑那邊則說道:“這個是我疏忽了,我們去醫院後,發現許依娜的狀態非常不好,躲在病床底下不肯出來,新人有點急,就伸手進去試著拉了一下,反而刺激到許依娜,孩子躲病床底發出了很大的尖叫。許依娜的母親淩薇對此很生氣,醫生也表示現階段不能再刺激許依娜,所以我們後來主要跟醫生了解了一下許依娜被送到醫院時的狀態,也就是我們剛才彙報的。倒是沒有去跟淩薇確認許依娜平日的性格和生活各方面的細節。”

至於負責任雨嘉以及田駿彬的兩組刑警也一樣,主要重點都放在了案發時和案發後等過程上,並沒有特意跟兩個孩子的母親確認孩子平日裡是什麼樣的性格,又有些什麼樣的愛好。

林霜柏在聽完幾名刑警的話後,又再看了一下幾個孩子目前的狀況和初次錄口供的記錄,沉吟著對沈藏澤說道:“我個人的看法是,瞭解孩子平時的狀態和性格特徵對案發後所作出的反應是非常重要的參考,我們必須清楚知道孩子平日裡是怎樣一個人,才能透過喜好和各種生活細節知道孩子的抗壓性以及思維模式,也才能對孩子在經歷了遭遇綁架這樣的事件後的所有表現進行一個更全面的分析,並且透過孩子平日的表達方式,去重新整理孩子對案件的陳述。”

沈藏澤瞥向那幾個沒跟母親瞭解清楚情況的刑警,把人看得後背發寒額頭都要滲出冷汗後才冷著臉沉聲說道:“林教授解釋得夠清楚了,你們幾個沒跟孩子母親確認細節的自己一會好好反省一下,然後立刻重新聯系受害孩子的母親。還有,平常抓緊時間機會也多跟你們珊姐學學,讓你們做事少交待兩句就出紕漏,我提醒過多少次,查案查的就是細節!”

“是,沈隊!”“我會好好反省的沈隊!”“明白,沈隊!”

幾個刑警立刻就正襟危坐地齊聲應話,嗓門大到會議室的門關著外面經過的人依舊還能聽到。

“幾個孩子的身體檢查報告顯示,他們體內都有殘留的七氟烷,也就是吸入式麻醉藥。很有可能是綁匪綁架孩子後控制幾個孩子的手段。而我們目前透過從孩子處獲取到的首要資訊,是閆曉妍跟他們說要帶他們去看煙花,所以他們跟著閆曉妍一起從酒店裡離開。那麼現在的問題就在於,閆曉妍是為什麼突然會說帶他們去看煙花,從酒店的監控錄影我們已經明確,並沒有任何陌生人跟幾個孩子接觸過,在那一層的酒店工作人員也都基本在會場上為賓客服務,因此我們不能排除在生日派對前就已經有人接觸過閆曉妍。”沈藏澤說著,轉頭看向黃正啟,“老黃,我需要你再去確認,在生日派對前閆曉妍除了父母同學老師外,是否還有跟任何可疑人物接觸過。”

黃正啟立馬應道:“是,沈隊。”

沈藏澤接著說道:“以現在的情況來看,我們還無法完全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或者說,雖然綜合資訊來看,這個綁匪很有可能是跟股票操縱案或p2p經濟案相關的受害人,是一起報複綁架殺人案件,但從另一方面來看,要取得一個孩子的信任,讓孩子帶著自己的同學朋友主動離開父母去另一個地方,沒有一定信任度是很難辦到的。”

“這個案子,有好幾個關鍵點都非常矛盾,尤其是閆曉妍的遇害以及拋屍。”林霜柏說道,他並沒有反對沈藏澤的意思,只是就沈藏澤的推測順帶展開對綁匪的犯罪心理畫像,“我剛剛,去了發現閆曉妍屍體的地方考察周圍的環境。綁匪拋屍的地方,是在閆家附近,也就是郊區別墅附近的小公園。換而言之,閆曉妍受到綁匪指示帶著夥伴離開了酒店,而在被殺害後,又被拋屍到自己家附近。綁匪不僅可能早就跟閆曉妍建立了聯系,熟知閆曉妍家在哪裡,大機率還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監視著閆家,熟知郊區別墅附近公園的監控攝像頭死角。”

在白板的另一側寫下幾個關鍵詞,林霜柏再次進行解釋:“相信各位刑警都知道,在犯罪現場我們可以發現三種明顯的犯罪行為特點,第一種是慣技,第二種是冒充或標記,第三種則是偽飾。根據閆曉妍被發現時的狀態,屬於第三種,偽飾現場。並且,綁匪存在抵消行為。也就是兩者的混合,綁匪故意偽造現場誤導偵查的邏輯方向,並且透過對閆曉妍進行非人化處理,包括更換衣物,畫小醜臉。而一般情況下,作案人一旦出現抵消行為,就證明作案人跟被害者之間大機率存在密切關系。”

圈起寫在白板上的“混合型犯罪現場”這一關鍵詞,林霜柏說道:“犯罪現場和犯罪人最初只分為兩種型別,有組織力型和無組織力型,研究發展到現在,已經多出一種混合型。有組織力的犯罪現場通常能反映出作案人對自己和被害者具有持續控制力,例如作案人將被害人從誘騙地點帶到僻靜地點,又或是將被害人的屍體再次轉移到另一個地點。而無組織力的犯罪現場則反映出作案人在實施犯罪時處於沖動、憤怒或極端興奮等狀態。但實際上,混合型犯罪現場才是最常見的,因為在很多案件裡,最終會發現,作案人雖然制定了計劃,但事情發展卻沒有按計劃進行,於是就導致了作案人的犯罪行為呈現出無組織力的犯罪現場特點。”

說到這裡,林霜柏停頓了幾秒,然後才又接著說道:“以本案綁匪的整個作案過程來看,可以確定綁匪在實施綁架前制定了很完整且詳細謹慎的計劃,在整個執行過程中也都依照著計劃走。但就他殺害閆曉妍以及拋屍這兩點來看,實際上並不謹慎,尤其是拋屍在公園這個行為,毫無疑問非常容易暴露自己的樣貌身份以及行蹤等一經監控錄影捕捉到,警方就能很快進行追查的資訊。因為我推斷,殺害閆曉妍可能一開始根本不在綁匪的計劃內,只是在成功綁架幾個孩子後,中間發生了意料之外的事,導致綁匪意外殺害了閆曉妍,才又多了拋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