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文,你的飯量不小呀,都趕上劉雄了。”曲惠笑著說。
“曲惠,你乾脆就說我是飯桶得了。”
“嘻嘻…我的意思是:你吃的不比劉雄少,但力氣恐怕比劉雄小多了。”
“我雖然比劉雄力氣小,但我的智力可不比劉雄差喲。”我有點不服氣地說。
“詩文,劉雄在破案上可有一套了,你可別小瞧破案,那也是需要智力的喲。”曲惠一笑,說:“詩文,你和劉雄都是我生命中重要的男人。劉雄是我名義上的丈夫,你是我真心愛慕的男人。你倆呀,我缺一不可呀。原來,我還指望著和劉雄離婚,與你重續前緣。可現在,我沒指望了。唉,正如你所說:認命吧。”
吃完早飯,我陪著曲惠到銀行去租保管箱,一問,最小號的每年租金三百元。
曲惠一算,如果租個三十年,就得九千元。
“太貴了。”曲惠撇撇嘴。
“曲惠,這個租金我來出。”我慷慨地說。
“詩文,你的錢就不是錢嗎?”曲惠瞪了我一眼。
“我有錢。”我滿不在乎地說。
“詩文,我想了想,這個夜明珠放在銀行的保管箱裡,不但不賺錢,還讓我賠錢,豈不是太不划算了。再說,夜明珠放到銀行裡,連欣賞的資格也被剝奪了,豈不是太冤枉了嗎。我決定:把這顆夜明珠賣了。這樣,把賣夜明珠的錢存進銀行,還能生一大筆利息呢。”曲惠沉思著說。
“那也行。”我同意道。
“詩文,你說這顆夜明珠能賣五千萬元,這話靠譜嗎?”曲惠問。
我呵呵一笑,說:“曲惠,你別看我年輕,但我在古董鑑定上,不亞於一個八十歲的老專家。我說能賣五千萬,就一定能賣五千萬。”我給曲惠打了包票。
“詩文,你多長時間能賣掉?”曲惠問。
“少則三天,多則三月。”我回答。
“真的?”曲惠依然半信半疑。
“當然是真的。曲惠,我說這話是要兌現的,來不得半點虛假呀。”我堅定地回答。
“那…那你幫我賣了吧。”曲惠把裝夜明珠的小匣子從挎包裡拿出來,戀戀不捨地開啟盒子,看了又看。
“你要捨不得賣就留著吧。”我見曲惠捨不得放手,便勸說道:“這顆夜明珠越放越值錢,過個幾十年,說不定能賣一個億呢。”
“得,再過幾十年,我就人老珠黃了,要錢有何用?”曲惠對我翻了個白眼,然後,把夜明珠放回匣子裡,毅然遞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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