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登重新打量了一下林恩,覺得這位剛認識沒幾天的朋友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長處:“你還和費爾南多家族的萊納先生是朋友?”
“是的。我們計劃這幾天一起去帝都採風學習,考慮到到時候沒時間寫稿,就決定終止契約了。”林恩道。
“那這位範倫編輯說的,你拒絕支付違約金,是怎麼回事?”伊登又問。
“契約內容屬實,其中確實明確要求了我需要在三個月內,陸續向茨沃德日報社供稿二十四篇。不過你也清楚,我不是不講理的人,若是正常情況,我一定會履行契約,或支付違約金。”林恩誠懇地道,“不過,我認為,這份契約早就失效,既然是失效的契約,我的終止訴求合情合理,就沒有必要再支付什麼多餘的違約金。”
“失效?”範倫懷疑自己聽錯了,“白紙黑字籤的契約,可不是你說失效就失效了的。”
伊登皺眉瞥了眼範倫:“先聽林恩先生說完。”
“好……”範倫咬著牙,瞪著林恩,想知道他在治安官面前能說出什麼花來。
林恩不緊不慢道:“我們是在去年的十二月二十八號簽訂了契約,契約要求我在三個月內向茨沃德日報社供稿二十四篇字數不低於一萬字的稿子,報社則以每千字一金的價格向我支付稿酬。交稿、發放稿酬的日期,均定在了每週日。”
“嗯。”伊登認真聽著。
“但是沒想到,僅僅在契約簽訂的一週後,也就是一月四日,範倫先生就未經我的允許,單方面修改了契約,將每千字的稿費降至了七十五銅幣。”林恩看向候在門口的房東老諾爾,“那時候我正好不在,所以是房東諾爾先生代替我收取了稿費。我想,他可以作為證人,證明我說的屬實。”
“這……”範倫手心開始滲汗。
林恩怎麼不按套路出牌?
既然認識副官這樣的大人物,他不該直接蠻不講理地靠副官向自己施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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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還扯起了一月四號自己的那檔子事?
“您是房東諾爾先生?”伊登跟著看向老諾爾。
“啊,對,我是。”老諾爾稀裡糊塗就被捲了進來。
“當時您從範倫先生那邊,拿到了多少錢?”伊登確認。
“五十金。我記得很清楚,五十金。”五十金不算小數目,老諾爾對此印象深刻。
“你交了幾篇稿子?”伊登又問林恩。
“十篇。”
“十篇……十篇不該是一百金嗎?就算範倫先生擅自修改了契約,改成了七十五銅幣,那也應該有七十五金。”伊登一眼看出問題。
林恩繼續給予範倫重擊:“剛簽訂契約的時候我比較拮据,是範倫先生幫我付了三個月的房租。所以算上一點辛苦費,他應該自己扣下十金。”
“這樣算,不也還剩十五金嗎?”
“他只支付了八篇稿子的稿費,剩餘兩篇被剋扣完的十五金稿費被他壓著了。”
“原來如此,這樣就算明白了。本來一百金的稿費,他壓了兩篇,剩下的八篇降價為每千字七十五銅幣,為六十金。再之後,他從中扣掉了自己為你墊付的房租,落到你手上就只剩五十金了。”伊登理清了賬目。
林恩點頭:“是的。”
“這是我們早就說好的,在二十四篇稿子沒交完前,報社會先壓兩篇的稿費。”範倫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