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麼?”林恩裝瘋賣傻。
壓稿費是他們當初的口頭承諾。
範倫是為了多撈錢,才同意了林恩的提議。
這樣一來,林恩一旦違約,他就能順理成章地把這兩篇的稿費給私吞了。
不過,還沒等他獲利,這份口頭承諾反而先成為了他剝削林恩的罪證。
“什麼叫有嗎?!這是我們當初說好的!”範倫急道。
“你有證人麼?”林恩直指關鍵。
“我……”這麼見不得人的事,範倫哪裡去找證人。
伊登抬了下手:“範倫先生,林恩先生這邊可是有證人的,證明了是你們報社先違約,那既然如此,林恩先生現在要求終止合同,你們應該沒有追討違約金的權利。相反,林恩先生在你們違約的時候,沒找報社要違約金,我想已經很夠意思了。”
“是的,很夠意思了。”林恩附和。
說來說去,自己反倒成了受惠方?
範倫再次把矛頭指向林恩,怒氣衝衝地道:“但是!六號的時候,他主動去了一趟報社,和我重新進行了協商!最後我們還是按照了契約,給他補齊了稿費!”
“範倫先生,請你明白,在四號你擅自修改契約的時候,契約已經失效。”林恩當即反駁,“六號補齊了稿費,並不代表契約的法律效力恢復。”
“怎麼不算恢復?!你最後拿到的錢不還是契約裡規定的那些嗎?而且原本壓著的兩篇稿費不也提前發放了嗎?”
“邏輯不對。”林恩從容應答,“在你未經溝通修改稿費的時候,違約就已經成為了事實。六號去見你談這件事的時候,你並不是考慮到契約的違約金才補齊了稿費,而是怕我檢舉你剋扣大批作者稿費,才向我進行的妥協。”
剋扣大批作者稿費?
伊登嗅到了這起糾紛中更大的內幕:“範倫先生剋扣大批作者稿費,是怎麼回事?”
“他藉助職務便利,一面在作者這邊壓低稿酬,一面在報社那邊抬高稿酬,自己賺取差價。比如說他給我報價為千字一金,那麼實際上,他報給報社的時候,價格至少會提兩成。這樣,他就能自己從中每篇賺取兩金的黑錢。”林恩道。
“胡說!”事關自己的事業,更何況有治安官在場,範倫只得反應激烈地否認林恩的話,“你這是抹黑!汙衊!為了自己不支付違約金,就想方設法給我潑髒水!真夠卑劣!真夠無恥!”
“範倫先生,冷靜一點,事情是否屬實,身為治安官,我們當然會去查明。我向你保證,我不會錯怪任何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伊登做出保證。
這非但沒讓範倫平靜下來,還更讓他心涼了半截。
自己根本禁不起查啊!
真去查了,報社一定不會放過自己的!
“我建議您先查查他!”範倫只能寄託於先讓林恩死無葬身之地,這樣才有可能化解自身的危機,“他說是費爾南多家族的萊納先生讓他終止契約!可我們報社從未收到萊納先生那邊的訊息!這說明他是在盜用費爾南多家族的身份,謀取私利!想讓我們忌憚費爾南多家族的威名,向他妥協!”
“我真的和萊納認識,這事先前也是託給他去解決的,只不過他有點忙,還沒來得及去弄,範倫先生就先一步過來找我收稿子了。”林恩解釋道。
“伊登副官!別信他!這個人謊話連篇!嘴裡沒一句真話!”範倫嘴巴不停,連續朝林恩開火,“他最開始和我簽訂契約的時候,還自稱自己來自基普市,是一位釀酒廠老闆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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