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大聲吵,我女兒在裡面睡覺。”吳鳳要輕言細語。
“以前也想在這個家忍辱負重,不說要感天動地,也要闔家幸福。
我嫁給雷明,他幹了什麼?
買房,我出的錢;
家務,我基本全包;
懷孕我一個人產檢、安胎全包;
一個人在醫院生孩子的事也是我一個人全包……
雷明只會聲情並茂說我對不起我,轉過身聽自己媽的話。
媽寶男。
霸佔著我的家。
我女兒十月懷胎時,我挺著大肚子給來我家的你們做吃的做喝的,只求不要吵到我肚裡的孩子。
雷明說他是文人,發表過文章,我那段時間把那文章找出來研究,發表在幾家不知名報報紙副刊,文章是剪刀加漿糊拼湊的。
以前給我寫的所謂的情書,那些優美的詩句,也是抄襲的。
騙我說他是南陽作家協會的,有會員證,那個證絕對的假的。因為南陽作家協會網站有會員名單,裡面根本沒有他。
招搖撞騙。
認識他到結婚,半年,結婚到懷孕,三個月。十個月,孩子出生到滿月。
和他,二十二個月,不到兩年。
我按揭貸款買的這套房,花掉我十萬,我懷孕產檢到醫院生孩子找人護理等,花了兩萬。
這期間,雷明只給過我六百,這是他的孩子嗎?
我身體還算好,一個扛出來了。
要是身體差,從懷孕到生孩子,沒人幫忙,又只有這點錢,不一定活得出來。
這種情況,我生女兒跟我姓,法律允許,天經地義。
我被婆婆趕出我的家,這個丈夫還在安慰她媽。
我生了女兒回家,他和小紅好上了,婚內出軌,是要找其他女人生兒子?
我當時在他手機上發現那個小紅簡訊。
我知道,那是我懷孕期間,雷明回了一段時間老家,那個時候和老家小紅好上的。
婚內出軌!
我洗個臉,給孩子餵奶。
我受夠了,你滾開!
房產證是我的名字,新婚姻法規定,結婚不滿八年,房子不是共同財產,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和你媽天天說你娶我虧了,虧大了。
放心,當初買房子你出的一萬,按揭貸款這段時間,你用工資還了九千按揭款,加上我懷孕你給的六百。
我欠你一萬九千六,會盡快還給你家。
雷明,你真的可以滾開了!
警官,記者朋友,就是這麼一回事。
謝謝你們來處理我這家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