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檔案卷宗。
案件名稱:自殺碎屍案
案件編號:B19……
立案時間:2024年8月17日(14日前)
立卷單位:L省濱城市公安局刑偵處
立卷人:李華成……等
8月17日,上午。
濱城110接警臺接到報警電話。
報案人自稱某居民樓業主,報警原因是在衛生間嗅到一股濃烈的腐臭氣。
後找維修工前來檢視。
維修人員給出的答案是:腐臭氣來自樓下,透過排風管道傳入報警人家。
報警人隨即去往樓下鄰居家。
到了樓下住宅入戶門前時,從門縫處嗅到了惡臭。
敲門無果後報警人叫來物業人員,查詢預留電話。
關機。
連續兩天找不到人,臭味太重,報警人選擇報警!
後,轄區民警抵達,聯絡該業主無果,找人開鎖。
等開啟入戶門後,民警、輔警、報警人都嚇到了。
客廳擺著一臺奇怪的機器,機器上躺著一具勉強能辨認是人類的屍體。
屍體呈現肢解分割狀態、因高腐,屍水流淌一地……
因案情重大且出現人命,死者遺體非正常、轄區派出所民警上報。
命案的偵查工作通常不由派出所直接負責,因為沒有刑事偵查權。
因疑似非正常死亡案件他殺性極大……上報市局。
後,刑偵支隊接手,成立小組,連續調查七天後。
案件移交刑偵處!
什麼情況?
原因是,刑偵支隊的調查人員都查懵了。
他們查出來的結果居然是:死者系自殺!
系,不是錯別字。
在公文中,“系”可以代表“是”。
某些時候代表聯絡、關係,既確定。
看到案卷的上級領導其實都挺懵的。
一個自殺的人居然可以把自己碎屍了,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開什麼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