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在足壇其他球星的身上,因為肖像權這件事情發生各種問題,非常常見。
因為背後牽扯的利益實在是太廣了!
比如如今正火熱的博格巴。
2012年,博格巴將肖像權賣給摩洛哥人塔納澤夫蒂,年限長達17年,合約到2029年。
塔納澤夫蒂許諾給博格巴180萬至500萬歐元的轉讓費,但最終只支付了100萬歐元。
按合同規定,博格巴所有的肖像權收入都歸塔納澤夫蒂,對方每年只給法國人3.3萬歐元即可。
對的,沒有寫錯,按媒體解密透露出來的說法,只有3.3萬。
隨後博格巴在拉伊奧拉幫助下,諮詢法律顧問找律師,希望撤銷合約,但無濟於事。
去年,博格巴才自掏1000萬歐元拿回肖像權。
博格巴能夠以1000萬歐的價格,買回剩餘14年肖像權絕對是良心價。
這是因為博格巴職業生涯初期,塔納澤夫蒂的專業團隊對其幫助極大,雙方沒徹底撕破臉。
另一點,拉伊奧拉就是塔納澤夫蒂介紹給博格巴的,拉胖子在圈子裡人脈甚廣,雙方不是一錘子買賣,還有很多合作機會,這單打個折,下單好做生意。
誰都知道肖像權這麼重要,並且肖像權合同簽訂非強迫,球員當然可選擇不籤。
但如果你沒錢呢?
第一,很多球員簽下合同時還是無名小卒,連溫飽都勉強維持,當有人願意出幾千甚至幾萬歐元買下肖像權時,這些南美或非洲球員,那是100個願意加感激涕零;
第二,球員尋求更高平臺和更好待遇時,經紀人的作用非常重要,當對方施壓必須賣掉肖像權時,球員也沒辦法。
從近年肖像權的紛爭來看,南美、非洲球員的比例更大,歐洲本土球員較少。
這個過程中,經紀人也不是沒有損失,除付出許多精力外,有些被買下肖像權的球員,最後根本成不了球星,這筆費用自然打了水漂。
可從機率學分析,100人中只要有一人踢出名堂,經紀人就會賺得盆滿缽滿。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這些經紀人老油條,在法律檔案上絕不會讓人找出漏洞,即便是對簿公堂時,證據充足,有理有據,每份檔案都站得住腳。
從這個角度看,生意就是生意,這些經紀人不講仁義禮智信,錢賺得可能不光明正大,但就是合法合規。
不管是球星,還是經紀人,以及其他的公司,甚至是俱樂部為何如此看重肖像權?
因為這錢實在是來得容易啊,只自己要名氣夠大有實力,贊助商會源源不斷的送錢過來。
內馬爾花4小時為豐田拍攝廣告,拿走55萬歐元;為墨西哥一家零食公司露了下臉,每年就有10萬歐元。
內馬爾擁有百分百的肖像權,這些錢全進了自己口袋。
目前依靠肖像權賺得最多的就是c羅,根據《每日郵報》報道,c羅自成為職業球員後,靠代言和與贊助商合作,已賺到超20億美元。
相反,如果球員不擁有自己的肖像權,這些收入屬於誰就不好說了。
巨星球員薪資本來就非常之高,但要靠球場上不懈努力才能賺到錢。
每個球員的高光時刻和職業生涯都有限,他們和自己的團隊,必須為未來做打算,在這層面上,肖像權就更顯重要。
關鍵一點是,肖像權收益與薪水不同,存很大的操作空間。
球員每週拿到的薪水,被所效力俱樂部的國家從源頭徵稅,肖像權則不是。
在今年,英格蘭多家媒體曝出足壇巨星涉嫌在肖像權的鉅額費用上,進行離岸避稅逃稅。
我們看看都有誰:c羅、博格巴、迪馬利亞、穆里尼奧。
當時c羅肖像權屬於英屬維京群島的一個公司,魔力鳥的肖像權則是屬於斯洛維尼亞一家公司,還有很多球員的肖像權在巴拿馬。
這種避稅操作起來簡單:球員將肖像權轉移到國外公司後,再在發達、聲譽良好的國家或地區尋找公司,授予許可權。
贊助商將費用打到這裡。
一來一回幾百萬的稅費就省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