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法律不同,儘管c羅和魔力鳥等人都因肖像權避稅問題,向西班牙官方妥協繳納罰款,可在有些國家,這樣的避稅方式是被允許的。
俱樂部看重肖像權,同樣是利益驅使,佔有球員肖像權就像擁有一臺印鈔機。
同時俱樂部背後還擁有龐大的贊助商團隊,他們惹不起,更不敢得罪。
運用球員肖像權最有心得的是皇馬。
2000年,菲戈以5600萬美元從巴薩轉投而來,銀河戰艦擁有葡萄牙人90的肖像權,這為俱樂部每年帶來2000萬美元的收入,除去每年給菲戈900萬美元薪資,俱樂部還淨賺1100萬。
齊達內也是如此,擁有其90肖像權的皇馬,從法國人身上賺到1.2億歐元。
這些還不算隱藏的商業推廣價值。而在海外,皇馬也四處兜售肖像權,收益源源不斷。
在英超,包括曼聯、曼城、利物浦等豪門在內,他們在全球的贊助商均超60家。
意甲和西甲豪門背後,也都有龐大讚助商群體。
他們不但每年為俱樂部輸血,有時還會承擔球員薪水。
儘管有些小贊助商每年貢獻的金額,甚至比不上一名核心球員的週薪,但在商業信譽及嚴苛的合同限制下,俱樂部不敢造次。
在俱樂部和球員切割肖像權問題上,雙方都會有讓步。
巨星級球員,基本都100擁有自己的肖像權。
如梅西、內馬爾、c羅等人都是如此。
至於其他人。
那就只能夠白白將大部分肖像權收入給俱樂部了。
但是即便是擁有百分百肖像權的巨星,也不意味著在代言和贊助上可以為所欲為。
例如巴薩曾得到卡達航空公司的鉅額贊助,梅西自然不會跑到另一家航空公司搞個代言。
球員和俱樂部在這件事上,和則兩利,如互不妥協就會惹出大麻煩。
巨星將肖像權收歸自己,並非完全由個人打理,多數由經紀人團隊幫助。
例如穆里尼奧、c羅等人交給門德斯,博格巴、伊布等則交給拉伊奧拉。這些老油條,可以為他們實現利益最大化。
早期足球尚未有如此的商業化倒也還好。
但是隨著商業化在足球領域的不斷滲透,讓肖像權成必爭之地。
球王馬拉多納曾講過一件趣事,1986年幫助阿根廷奪得世界盃後,阿根廷不少餐廳和商店都豎起他的照片,有的甚至直接將自家飲食貼在他海報上。
一家烤肉店老闆在媒體上說謊稱,馬拉多納如此神勇,是因為此前經常光顧自家餐廳,結果生意火爆。
這樣的行為若放在現今,老馬收取肖像權費用或侵權費,就會數錢數到手抽筋。
可現在情形完全不同了,俱樂部、贊助商和球員的版權意識不斷增強,幾乎未來每個關於肖像權可能發生的意外,他們都會提前寫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
網路時代的到來,讓足球也進入新時期,巨星效應,超高身價這種噱頭,不斷吸引著外界關注,正因如此,贊助商和廣告商才捨得大筆砸錢,俱樂部才有資本去追逐巨星,不斷完善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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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權的紛爭歸根結底還是在於錢的爭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在商業化足球的世界裡,俱樂部和球員不可能放著利益坐懷不亂,大談情懷。
對於普通人來說,肖像權除了要求朋友刪除自己的醜照之外,好像並沒有其他用處了。
因為肖像權本身就是為那些世界上最出名的明星量身定製的,他們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和公信力進行廣告代言,創立品牌,獲得一筆不菲的收益。
這是足壇整體的肖像權情況。
將視角聚焦在英格蘭的話,能夠發現更多端倪。
上個世紀90年代,伴隨著英超聯賽的成立和金元足球時代的到來,球星們的轉會費用也是水漲船高,來自資本的入駐以及爆炸式增長的足球產業也讓足球運動員的贊助協議越炒越高,很快就突破了百萬大關。
與此同時,來自世界各地的頂級球星們都伴隨著天價的轉會合同和簽字費用來到了英格蘭,也為英倫小島帶來了一項全新的贊助理念並且迅速在全國範圍內鋪展開來,那些意識到肖像權價值所在的經紀人們也開始秘密為他們客戶籌劃著一切。
第一批在英格蘭將肖像權歸屬加入合同談判的。
正是是阿森納!
當時是丹尼斯·博格坎普,帕特里克·維埃拉和大衛·普拉特他們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