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村裡人與知青們建立婚姻關係的時候,他心中就有過猜測。
只是,在婚姻自由的年代,他就算是個大隊長,也不能出言阻止。
所以,對於這些現象,他也只能順其自然。
現在,問題出現,他作為大隊長,只能進行調和,卻也做不了什麼大的決定。
大隊長的態度擺在那裡,讓村民心中沉了沉。
對方想了想,還是跟大隊長詢問了一下,看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法?
不能根治,能防範也是好的。
大隊長想了想,給大家舉了一個例子。
“如今的時代不同了,不比之前,還可以利用孝道、家族規矩和立法壓制別人的行為。
咱們國家,是講法的國家。
只要法律認可,就算對方想擺脫妻兒、丈夫,也不能輕易離開。
可是,在法律不認可的情況下,就算是你們去告對方拋妻棄子,這官司也打不贏。”
大隊長看著眼前著急上火的村民,他們家裡,都有知青媳婦或者是女婿。
所以,他們也擔心到時候真能讓知青回城,自己家裡的娃受不了。
“那咋辦?”
一個大叔急眼了,“咱雖然是農村人,也不是那不講理的人家。要是對方真想回城,說出個道道來,咱也不會攔著不是?”
這話,讓不少人附和。
“就是,離了他,我家的孩子還能活不下去?”
他們家的人口可不少,走了一個負心漢,還真能不管女兒和外孫?
“誰說不是,咱自己的孩子,手腳麻利的很,還能怕餓死了不成?要走就走,誰稀罕你。”
……
眾人說著,言語中雖然有氣憤,可更多的是對自己家孩子的關切。
大隊長等大家說完,安靜下來,這才繼續道:“咱們村裡的人,結婚大多都是擺了酒席,自己村裡人見證了就當結婚了。
可現在,國家有法律,結婚也只認結婚證。
有了結婚證,婚姻就受法律保護。
對方就是想走,也得離婚再走。
可要是沒有結婚證,對方要是想走,誰都攔不住。”
點出重點,大隊長便沒再管。
等人離開後,之後的日子,不時會有人去公社。
村裡人也不傻,看著那出去的多是一對夫妻,心裡也就琢磨出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