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春福把褲腿提了提,蹲在地上,扯起那人的一隻胳膊就要往自己的後背上帶,被胡承蔭攔住了。
“馬大哥,我們一起吧。”
“你行嗎?”
胡承蔭點了點頭。
“那我架著胳肢窩,你抓他兩條腿。”
兩人一前一後將人抬了起來,抬到了剛剛掘好的“墓穴”邊兒上,馬春福一躍而下跳進了坑裡,胡承蔭在坑外,兩人合力將那人安安穩穩地放到土坑中,馬春福將他的雙手交握放在腹部,如果忽略他身上觸目驚心的血跡,他的姿態十分平靜安詳。
馬春福出了坑,朝坑裡靜靜看了一會兒:
“兄弟,這地方還喜歡嗎?這棵樹是這個小兄弟給你選的,這坑我給你挖得大了點兒,活得時候憋屈,死了咱胳膊腿兒得伸直啊!對不住了,要是能給你擦擦臉,換套乾淨衣服就好了。看樣子你比我還年輕些,卻先我一步走了。這輩子過得苦,下輩子投個好胎,投生到富貴人家吧!”
說完,馬春福和胡承蔭將剛剛掘出的土重新推回坑裡,那人的身體瞬間被紅土淹沒了。
沒過多一會兒,樹下多了一個用新土堆成的小小土丘,看起來比周圍的土更加鮮紅,但用不了多久,這小小的荒冢終會長滿青草,甚至被時間夷平,沒有人會知道這裡長眠著一個哀苦的靈魂。
胡承蔭眼中一陣酸意湧了上來,莫名地想哭,看看身邊的馬春福,只見馬春福從褲兜裡掏出一把黃銅製的小刀,在樹幹上刻下了“馬春福之墓”五個字。
“馬大哥,你怎麼刻你自己的名字?”
“習慣了。”
“馬大哥,你以前……”
不知為何,胡承蔭沒能接著問下去。
”這麼多年來,我在老陽山上,埋了好多人,有的人我認識,有的人我不認識,他們就那麼被扔在這老陽山上,有些狗日的廠丁還會把他們的衣服扒光,時間長了,身上就千瘡百孔了,或是爛了,或是身上的肉被豺狼撕走了。活著已經這麼委屈了,我實在是想讓他們死得體面一點兒。”
馬春福將地上的褂子抖了抖,穿在了身上:
“以後你就會知道,死人真的沒什麼好怕的,人死了,命沒了,就什麼也做不了了。要說可怕,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兩人拍拍身上的泥土,向遠處望去,發現天色暗了不少,夕陽好似半熟的雞蛋黃,被前面的浮雲切成兩半,空氣裡有了一絲涼意。
“馬大哥,我們現在去尖子上嗎?”
“去尖子上?你傻不傻?我跟你說,這城裡天黑之後才真叫熱鬧呢,走,大哥我帶你見識見識!”
“馬大哥,以後我就跟著你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