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春堂帶些傲氣回答:“沒錯。”
徐律師見他上套,說道:“那隻需要韓世澤出庭,一切就真相大白了,法官,我請求出示我們的人證。”
接著法官叫人證出來。
韓世澤帶著一肚子氣出來,他聽說韓家所做的所有事情,雖然他拋棄妻女,無情無義。
但是見到韓家這麼欺負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也是很憤怒的。
他覺得韓家太不是人了,比自己還要混蛋。
韓家眾人看見韓世澤,所有人都慌了。
這人消失了十多年,咋就回來了?
雖然十多年沒見,但是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他們認得出來,這就是韓世澤。
法官問道:“韓世澤,你既是證人也是當事人,我想問問你,這欠條是你寫的嗎?”
韓世澤過去檢查欠條,回答說道:“是我寫的,但是金額不對。”
韓春堂直接反駁:“韓世澤,你自己借的錢,現在不敢承認是吧?指印都是你按的,你說金額不對?”
法官讓被告閉嘴,接著讓證人繼續說。
韓世澤接著說道:“我是跟他們借錢了,但是都是借的千把塊,這欠條上面,每一張都多出來了一個零。”
法官問道:“你如何證明最後這個零是多出來的?”
韓世澤解釋:“我寫零習慣逆時針寫,前面三個零寫的方向一致,後面的一個零順時針寫,而且最後加進去的零因為空間不夠,寫的很擁擠,這明顯就是後面加上去的。”
法官叫人把欠條拿過去一看,果然跟韓世澤說的一模一樣:“被告,你們還有什麼辯解的嗎?”
鐵證如山,韓家眾人心虛,一個看一個,說不出話。
法官接著問道:“證人,再問你一個問題,被告說你們韓家祖上有很多家產,每個人至少都分到了幾萬。
分給你的,你已經用完了,因此你才去跟他們借錢是嗎?”
韓世澤否決:“不是,我祖上是農民,能留下什麼家產?我父母就留下一些田地給我們兄弟姐妹分。
我跟他們借錢,是因為認識一個女的,她頭腦聰明,有掙錢的門路。
有這個女人的支援,我想去沿海創業掙大錢,所以跟他們借點錢。
承諾以後掙到錢了,雙倍還給他們,因此,他們才願意借錢給我的。
就這些欠條上的錢,實際上當時我只拿到一半,都是按照雙倍的錢寫上去。”
聽完韓世澤的敘述,韓家這些人沒有什麼話說,一個個認罪。
第一條李明珠的訴訟,審判長當庭判決,被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侵佔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責令被告退還侵佔的財產。
如拒不退還,將採取刑事措施。
葉林這一訴訟沒去公安局立案,也是為了韓家這幫人還錢積極性高。
只要還錢就不需要坐牢,相信韓家還是拼命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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