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教授的解釋繼續。
《自然定律》裡面關於以太的簡單描述,卻誤打誤撞在另外一個領域發生了作用。
那就是物理學家對光的研究。
這個研究是聯邦的物理學家提出來的,他認為以太是光傳播的媒介。
這個世界目前的物理學水平,對於光的波動性已經得到了肯定。
也就是說,光是波的一種。
那就像聲波或者水波,光波的傳播自然也需要媒介。
以太成了最好的選擇。
一切似乎在這裡就解釋通順了。
可是,又一名叫弗羅茲的聯邦物理學家,進一步研究了其他的領域。
這個領域就是電學和磁學。
電磁學這塊,世界也有不少的考古資料了。
麥克斯研究算是很順利,他很快找到了電磁之間的關聯。
相關出現的方程,稱之為弗羅茲方程。
聽到這裡,元霄疑惑,藍星這塊的方程,叫做麥克斯韋方程。
他忍不住問:“這個方程,不是考古發現的嗎。”
那名教授愣了一下:“按照弗羅茲教授發表的內容看,似乎是他自己研究的。
不過聯邦以前也出現過,把考古的發現,直接作為自己研究成果的。
所以真實情況我們也不清楚。”
元霄深以為然。
不過這個叫弗羅茲的物理學家,多少也有兩把刷子。
他把以前的實驗資料,代入自己的“弗羅茲方程”後,很快就計算出了電磁波的速度。
每秒三十萬公里。
這和目前測到的光速一致。
如此的結果,很容易讓人想到,光也是一種電磁波。
這等於說,世界的物理學界,將光學也納入了電磁波的範疇。
問題就出現在這裡了。
一套是描述物質之間相互作用的牛頓力學。
另一套是描述電磁現象的電動力學。
更關鍵的是,二者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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