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寧的提案是:
假設富達創投第一輪投資500萬美元,擁有南瓜影片30%的股權,羅寧和李一帆的股權被稀釋了,稀釋後的股權比例為,羅寧持股63%,李一帆持股7%,富達創投持股30%。
然後羅寧、李一帆、富達創投按比例各自拿出一部分股權,構成10%的員工股權激勵池。
最終的股權比例為,羅寧持股56.7%,李一帆持股6.3%,富達創投持股27%,員工股權激勵池10%。
路易斯的提案是:
羅寧、李一帆先按比例拿出一部分股權,構成10%的員工股權激勵池。
然後富達創投第一輪投資500萬美元,持有南瓜影片30%的股權。
最終的股權比例為,羅寧持股54%,李一帆持股6%,富達創投持股30%,員工股權激勵池10%。
第一種方案,員工股權激勵池裡有富達創投的一部分股權。
第二種方案,富達創投不分配股權給員工股權激勵池,激勵池的股權全部來自於羅寧、李一帆這兩位創始人。
對於羅寧而言,如果按照第二種方案執行,他的股權會被進一步稀釋,他將減少2.7%的股權。
通常來說,員工股權激勵池設定為5%20%。
如果按照20%來設定激勵池,且採取第二種方案,羅寧的股權稀釋度將達到最高值。
路易斯說道:“羅總,你前幾天也說了,考慮引入業內知名的職業經理人,以及各方面的頂尖人才,為了保證團隊的穩定性和高昂鬥志,我們建議激勵池設為15%到20%,並採用我說的這種股權分配方案。”
羅寧眉頭緊鎖道:“不是,你們完全不貢獻一丁點兒股權給激勵池嗎?你們基金其他的投資企業,都是這麼玩的?”
路易斯面帶自信表情,笑了笑:“Right,都是這麼玩的。第一輪員工股權激勵池,理應由創始人團隊貢獻。後續的投資輪,視情況有可能對激勵池進行調整。”
這麼玩的話,那沒得玩了呀!
根據路易斯的玩法,南瓜影片拿到第一輪投資後,羅寧所持有的股權將在基準線的標準上再減少四到五個點。
不要小瞧這四五個點,第一輪它或許值不了太多錢,但是越到後面它越值錢。
縱觀國內外的創投史,許多創始人都曾面臨“不拿錢等死、拿錢屈辱活著”的兩難局面。
公司業務飛速發展,頻寬、伺服器、人力等成本急劇增長,然而營收並沒有增長。
連續虧損幾個月,公司賬上沒錢了,就連員工工資也發不出來了。
生死存亡之際,創始人要麼賤賣公司,要麼破產清算。
無論是哪一種選擇,創始人肯定不甘心。
此時,風投商寫了張幾百萬美元的支票,砸在創始人的臉上。
哪怕籤的是不平等條約,創始人多損失了幾個點、十幾個點,甚至幾十個點的股權,也得簽訂投資協議。
簽了還能苟活。
不籤直接抬去火葬場。
因此很多創始人首先考慮的是讓公司活下去,並且依然由創始人團隊實施管理權。
代價就是,創始人拿出更多的股權與風投商交換生存的權利。
公司發展過程中糟糕的股權設計所埋下的隱患,日後或許會對創始人團隊造成致命一擊。
“員工股權激勵池這項條款,再議吧。”羅寧不再與路易斯爭論,雙方進入下一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