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子碎了,沖劑灑了,路櫻反應過來了。
她躲什麼啊。
她又不想要這個寶寶。
她有什麼可躲的啊。
她可以因為不想跟他接觸躲。
但不能因為想要保護寶寶躲。
她不想要。
不想在面前出現岔路時,被一個寶寶左右選擇。
醫生說,它才四十天。
在法律上,都不算人。
金北周嘴角壓平,蹲到地面,一片一片地捏起碎玻璃:“給你買了輛新車,晚上去看看喜不喜歡。”
“金北周。”
“......”
路櫻平視他:“我要離婚。”
“......”金北周指尖碎片扎破他手,表情不見波動,“你這張嘴是真的欠收拾了。”
路櫻又累又倦:“你考慮下,咱們過完年具體談。”
房間沒開燈,光線晦暗,金北周垂著腦袋,目光定在指尖沁出的鮮血上。
路櫻鑽進被子裡睡著。
不知過了多久,金北周將血舔掉,牆壁上模糊不清的影子透著說不清、道不明的邪氣。
離婚?
她不會離的。
路櫻離不開金北周。
他們從出生就是彼此的玩伴,在對方生命中佔據了無法割捨的地位。
他們熟悉、瞭解對方。
她就是被寵壞了,以為離婚像絕交和分手一樣,能隨便出口,能用來使性子、發脾氣。
只是想讓他哄一鬨。
那金北周就好好哄哄,左右是自己哄大的姑娘。
金北周將房間打掃好,掀被子上床,手臂從她頸後越過,不客氣地擁進懷裡。
他親她的額頭,鼻尖,唇。
路櫻煩不勝煩,一腳踢了過去,卻因動作太大,牽扯到小腹。
驟然傳來的神經痛讓她躬起腰背,眉心蹙起細細的紋路。
金北周忙不迭揉弄她腰腹,低嗓:“合法夫妻,親一口怎麼了。”
路櫻閉緊眼,手貼住小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