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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被盯上的美食店

決定在城區開店後,劉一峰用了3天的時間調查了藟城區,商城區和五十城區的情況,最後決定在商城區開一家不堂食的美食店。

這個決定李鴻基都反對,主要他們就沒見過不堂食的飯店。不堂食就只能賣點小食,小食能賺到錢嘛?

但劉一峰帶著老王用了一晚上作出了十幾種他們聞所未聞的小食,沒人再反對了。

開玩笑,後世街邊小食不要太多,其中一半多在這個時代就能做,只不過這個時代還沒有人知道食物還能這樣做而已。

第一週劉一峰還施行買一贈一的服務,只用了3天,硬是靠著味道打出了名氣。很快就出現了在五十城的達官貴人,讓下人騎著馬過來買剛出鍋的各種美食,再騎著馬趕回去的。

劉一峰看著那狂奔而去的馬,打消了外賣的念頭,外賣是這個時代的技術力無法實現的,成本過高。

而張鈞,就是半個月前出現的。當時劉一峰的劉氏美食店已經在藟山城小有名氣了,張鈞剛剛結束了一場海外演戲回來,留守的同僚說給他接風,卻帶他來到了劉一峰的店前。

那天劉一峰主打的食物是油炸菜麵糰子,油炸魚餅,雜糧煎餅,鍋貼和肉夾饃。結果張鈞愣是站在店外面守了兩鍋,吃到撐了才被拉走去喝酒。

之後他基本就天天都來了,很快就和劉一峰他們混熟了。

劉一峰這家店在搞飢餓營銷的,每天辰時開賣,各種食物只有一鍋,然後午時賣第二鍋,申時賣第三鍋,賣完就收工。

這3個時辰正是這個時代大多數人3餐進食的時間。

因為味道真的很不錯,又是沒見過的小食,還是飯點,很多人到了這個時候第一時間想起來的就是來劉一峰這裡逛逛,搶到了固然欣喜,沒搶到只能暗罵那些搶到的人,然後看著劉一峰放在外面的黑板上寫著明天食物的選單,在大腦中留下了“明天我一定要搶到”的念頭。

這些後世稀疏平常到玩爛的營銷手段,在這個時代碾壓了他所有的競爭對手。五十城區已經有兩家食府前來接觸,誠心想高價僱傭劉一峰了,他沒有同意也沒有反對,答應每天給他們特供20人份食物打發了他們。

這樣既沒有得罪人家,也結交了份人情。畢竟人家是地頭蛇,劉一峰還不想這麼早被地頭蛇盯上。

反正他只需要拖到有船去金山城為止。

有一天,張鈞來晚了,劉一峰他們不僅關店了,他們自己都在吃晚飯了。無比鬱悶的張鈞嗅到了後院飄出來的香味,這廝居然爬牆進來了。

那天他們吃的是炒飯,翻牆進來的張鈞一腳踢飛了撲過來的馮碩,放翻了鄭芝龍,用火銃抵著李鴻基的頭,然後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中把自己的錢袋扔給了已經拿起條凳準備拼命的劉一峰,搶過了一碗炒飯就埋了進去。

說真的,當時劉一峰以為自己販賣火銃的事暴露了,接到錢袋後整個人都傻了。

他們就這麼認識了。

到現在,張鈞都經常晚上來蹭吃,最喜歡的就是炒飯,因為他是揚州人。

炒飯據說起源於隋朝揚州,雛形是碎金飯,可以理解為蛋炒飯,但實際上後世人習慣的炒飯是清朝才有的。

雖然沒有文獻考證,但一個合格的廚師都明白一個道理:炒這種烹飪手法,只能靠鐵鍋。

陶瓷鍋和金屬釜受熱不均勻,傳熱效率很難把控,想要達成炒的效果並保證食材不會焦必須要大量的介質,也就是油。

但油多了那叫炸,本質上和炒還是兩碼事,更何況油脂在飲食上成體系的運用還是在宋朝,也是鐵鍋出現後。之前的朝代雖然有很多時候也會出現用油脂的情況,但普遍的烹飪手段還是蒸煮烤燜。

所以除了油以外,宋之前的烹飪介質普遍是水。而炒飯的雛形:隋朝碎金飯中的蛋,有一種說法推測其實是水炒蛋。

水炒蛋在後世也有很多地方依然再做,炒出來的蛋單看外表真的和油炒蛋差距不大,甚至賣相更好,金黃金黃的。口感上鮮嫩滑香又和以嫩出名的魚肉不同,在那個烹飪手法以水煮烤炙為主的年代,食材口感很容易柴,水炒蛋的口感算的上稀有的。

而碎金飯中的飯,很大機率是剩飯本身外表已經風乾,倒入釜中加熱後就粒粒分明,且外表焦脆有了嚼勁的口感。配上鮮嫩的水炒蛋,兩種複合口感才讓碎金飯在歷史上留名。

劉一峰以前對這個說法有點相信的,一來他承認鐵鍋之前的烹飪器具,想完成炒是真的很難做到。二來碎金飯據說是農民發明的,隋朝是富碩過一段時間,但劉一峰依然不認為普通農民都能吃的起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