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來找我。硬性介入不是我的作風,因而我什麼也沒說。吉米・卡特沒出面,我也不想出面。羅納德・里根已不能出面,據我所知喬治・h・w・布什也沒有出面。我認為,我們三人(還有里根,假如他還能出面的話)最好完全置身事外。那種事肯定是恥辱,有損總統形象。"
實際上,福特並未"完全置身事外"。5個月後的1998年10月4日(共和黨這時已步步進逼,要把克林頓趕下臺),福特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提出了一個讓克林頓免遭彈劾的主意。同時,他批評克林頓"背叛了自己的選民……企圖在法律上尋求規避","撒了彌天大謊"。
為了讓克林頓免於不體面的彈劾審判,又不致完全洗脫罪責,福特在克林頓發表《1999年國情諮文》講話之前,提出了一個頗具新意的辦法:克林頓先不要背誦自己的施政清單,而是先到眾議院的公堂上接受眾議員的口頭斥責。
"總統在眾議院露面,不但表明對自己的行為負全責,也表明對自己延誤和阻撓調查的行為負責。"福特寫道,"要不編造,不粉飾,不迴避,並且不推說是他人造成了自己的困境。"
"他不能只考慮一黨之私,也不能小肚雞腸。要做得堂堂正正,坦率誠實,最重要的是淨化道德。我相信其結果必然是,他在本該卑微的一年贏回了尊嚴。"
很明顯,福特想在盡力規避《憲法》亂局的同時,向這位總統"同事"施以援手。同時他還抱有一個強烈願望,就是挽救他敬愛的共和黨組織免於"受傷"。福特認為他的共和黨同事因忙於對克林頓和希拉里發難而筋疲力盡,已無法做出正確的事來促進國家的利益,從而促進本黨的利益。於是他構思出了這樣一篇專欄文章作為行車交通圖,為國人特別為自己的共和黨兄弟指引道路。
然而,眾議院並沒有理會福特的創造性提示,仍然於1998年12月19日對克林頓提出了彈劾。在眾議院投票兩天後,福特與吉米・卡特聯名撰寫專欄文章,發表在《紐約時報》上。兩位前總統指出,參議院不應對克林頓定罪,不應罷黜其總統職務,並提出建議稱可作出一個兩黨一致的參議院公開譴責決議:
克林頓總統應當接受國會斥責,同時承認自己的錯誤和造成的實際傷害。國會的決議應當帶有明確的表述,規定總統對事實的認定包括他公開承認自己在宣誓後撒了謊不得用於他日後有可能面臨的刑事審判中。特別檢察官還有可能公開放棄以下選擇:在克林頓離任時,對克林頓本人提出這種刑事指控。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福特又一次搬出了24年前赦免尼克松時的老一套理論。如果不迅速結束彈劾危機,使局面得以恢復,美國就幾乎肯定會深陷於激烈的黨派之爭達幾個月之久,也可能是數年之久。福特爭辯說,作出一個兩黨一致的參議院公開譴責決議,就會排除參議院進行審判的必要性,從而避免"加重正在破壞國家機體的分裂"。福特深信,選擇做公開譴責決議,是避免再次出現"水門事件"導致的相互指責和國家陷於僵局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