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面當然不缺屋子,況且,這曬穀場邊上正好就有現成的穀倉可以用,因此,審問自然不必耽擱。
王虎很快就帶著王根正家人。
開始一個個審問。
分開審問,並且統合答案。
這種審問方法對待一些老油子自然沒什麼效果,甚至還有可能被對方引到溝裡去,不過,對待這些普通公民,效果還是相當不錯的。
剛開始還有人想撒謊。
可撒的謊很快就在其他人的證言下不攻自破,等到再次審問的時候,他們自然也就不敢再繼續撒謊了,再加上王虎一直跟他們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交代的越多,罪行就越小,說不定還能戴罪立功。
於是,沒多長時間。
王虎就問出了很多資訊。
不但問出了胡招娣的死因。
同時還問出了胡招娣的身份。
以及王錦買酒錢的來源。
事情很複雜,但是王家人狼心狗肺倒沒什麼反轉,大家在瞭解到更具體的情況後,更厭惡王家了。
首先一點,胡招娣並不是他們買來的,胡招娣是別人寄養在他們家的,她原來名字也不叫胡招娣。
而是叫胡闈彗。
他們家當年是地主,家裡有上千頃良田的大地主,建國之後土地自然全部都被收走,本身的生活水平也是直線下降,變得難以為繼。
因此,日子過的很艱難。
也很不甘心。
直到六零年,他們胡家僅剩的小兩口子,趁著沒什麼人看他們。
偷偷挖了他們家以前留下來的一些金銀珠寶和港島匯票,以及一些能換到錢的股票基金票券,帶著他們那八歲的女兒,往南邊跑了。
中途跑到王和村附近時。
他們的女兒生病了,而且還又哭又鬧,很麻煩,他們擔心自己暴露,所以,便在王和村找了一個稍微偏僻些的人家,先是用金條換了一袋紅薯,準備路上吃,隨後看他們家人還不錯,便把自家女兒留了下來,同時給了他們家不少金銀珠寶,希望他們能給自家女兒看病。
並且收留照顧自家女兒。
當然,實際就是他們兩個不想再帶著這個累贅了,但是直接扔了又虧心,所以,這才隨便找了一家託付女兒,並且給了些金銀珠寶。
這樣,他們也能安心些。
也能覺得他們是迫不得已。
而不是刻意丟棄。
至於孩子,反正他們兩個現在還年輕,等逃了港,把家裡存在匯通銀行裡的那些錢取出來,自然有的是時間再生一個,再生兩個。
說不定還能生幾個男孩。
如此,又何必為了一個丫頭片子耽誤行程,甚至有暴露的風險。
剛開始一兩年,王家對那個小姑娘還是很不錯的,因為他們還指望那個小姑娘的父母回來接她,事後看他們照顧的不錯,說不定還能再多給點報酬什麼的,可是三五年之後,他們就覺得沒什麼希望了。
因此態度自然越來越惡劣。
不但給小姑娘改了名字,而且還不斷的給那小姑娘灌輸她是他們家買來的,必須要聽他們的話,必須要幹活,否則他們就不要她了。
到時候她會餓死之類的思想。
之後,就是胡招娣嫁給他們家的二兒子,並且全家一起欺負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