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都讓她幹。
整個一舊社會童養媳。
而王錦之所以會一直有錢買酒喝,那主要是因為他小時候的記憶很好,對當年的事記的清清楚楚。
而且,後來他做混混的那些年也有去黑市混過一段時間,因此對如何將那些金銀換成錢很有經驗。
剛開始,他是偷偷拿家裡他爹孃藏的金銀珠寶出去賣,被發現之後,他又用他了解到的相關資訊威脅了他爹孃,並且表示他有門路能把那些金銀珠寶換成錢,換成各種吃的,用的東西,和各種工業票。
王二麻子夫妻迫於無奈。
再加上他們也的確蠻想把那些金銀珠寶換成吃的用的,吃到肚子裡去,因此,便與王錦他妥協了。
最終形成了,他們提供金銀珠寶,王錦拿到黑市售賣,並且換成各種物資帶回來,中途稍微再貪一點點金銀賣的錢的,流水線流程。
那些錢,就是他的買酒錢。
家裡其他人一直都不知道他們家的錢是用金銀珠寶換的,還以為他們家的錢是王錦在外面幹投機倒把的事賺來的,甚至以為他們家經常能吃肉,也是因為王錦的原因。
因此,無論王錦做什麼,他們基本都當沒看見,甚至還會幫忙。
幫王錦遮掩什麼的。
可笑的是,這些資訊之所以會被披露出來,主要是因為李苗紅覺得胡招娣父母是地主,只要她把胡招娣的身份披露出來,那麼,她兒子和他們全家就都沒有什麼罪了。
因為過去那些地主死亡。
不也沒有人有罪嗎?
王虎對此也不好說什麼,只能將筆錄全部都記好,並且等待他打電話叫過來的那些法醫同事開棺驗屍,確定死因,這才能基本結案。
至於之後的事。
那得看法院哪邊怎麼判了。
證據確鑿,判決應該不會輕。
到了下午,縣公安那邊總算派了些相關人員過來,共同加入,隨著開棺見骨,法醫那邊很快就確定了胡招娣死因,雖然屍體已經腐爛的看不清模樣,但法醫驗屍本來就不是光靠模樣,骨骼證據更確鑿。
具體原因,跟先前他們審問得出來的結果基本吻合,致死傷的確是腦袋上的一處血洞,但身體上的其他傷也很嚴重,腿部骨折,甚至胯骨那邊還有些細微骨裂的舊傷。
就是法醫也表示,他很難想象胡招娣是怎麼忍受胯骨骨裂,還每日勞作的,簡直殘忍的令人髮指。
不過不管如何。
證據收集全了。
人證物證也全了。
案子總算破了。
很快,相關人等,就是王家除了孩子之外的所有人,就全部被拷上手銬,押送上新開來的警車,押送到縣公安那邊,準備接受審判。
過程哭鬧罵街肯定少不了。
不過這並不影響最終結局。
只可惜,案子雖然破了,但是大家的心情卻並不見得好到哪去。
反倒更加沉重。
因為他們都覺得,鄉村的一些情況,可能比他們想象的要嚴重。
今天聽到的一些話。
更是讓他們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