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他們去一個小區偷一輛女式電瓶車,運氣不好,撞上一個住在那裡的警察,那兩個人一看警察,拔腿就跑,根本不提醒自己。
他被抓了。
那個時候年紀小,性子又倔,就算警察再怎麼問,他也死咬牙不說話。
警察沒辦法,把他帶到電動車主人面前,而那個主人,是一個看起來年紀並不大的女人。
她先是一愣,聽完警察敘述大概過程,目光在自己身上定格幾秒。
就在他以為對方不會放過自己的時候,她卻說自己是她弟弟,是她讓自己下去把電瓶拿上來,防止被偷。
警察一聽是這樣,並沒多追究,走了。
警察走後,他抬頭,仰視著眼前這個看起來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人。
她看起來應該還在上大學,頭髮綁成馬尾,露出光潔額頭,笑起來青春又溫柔。
他問:“你為什麼那麼說?”
他不是她弟弟,是來偷她電瓶,損害她財產的,她為什麼要對警察說謊,說自己是她弟弟,包庇自己?
這對她有什麼好處?
她一笑,兩眼眯了眯,“你這個年紀,應該還在學校讀書吧?”
他頓覺臉上燒的慌,大聲反駁:“沒有!”
他沒有在學校讀書,半年前就已經輟學!
他就搞不懂,明明他根本不是讀書的料,一點都學不進去,所有人還要讓他學習學習,老師整天針對吊車尾的他,同學因為老師針對也疏遠他。
他在那個班裡,感受到的只有冰冷。
那樣的地方,他為什麼還要待?
她先是有些驚訝,很快斂下眉頭,繼續笑著說道:“沒上學在做什麼?做自己喜歡的事嗎?如果是那樣的話,那你就太厲害了!”
那是第一次有人誇自己厲害,他緊張的呼吸都不由自主停頓幾分。
隨後,一股羞怯感襲上心頭。
他輟學了,自由了,追求了自己想追求的東西,卻恍然發覺,根本沒有去做自己想做什麼。
他記得,以前他也有想做的事!
就跟那些好學生夢想考京大一樣!
他也有夢想,有想做的事。
他轉身,落荒而逃,帶走的,還有她的電動車電瓶。
他不知道最後知道電瓶被偷的她是什麼什麼感受,只知道,那個電瓶賣的兩百塊錢,幫他度過了兩週。
靠著那兩百塊錢,他走出小縣城,來到京城,找了一份酒吧侍者的工作,雖然微薄,卻也夠養活自己。
他以為日子會一直這麼過下去,他靠自己雙手掙錢,慢慢學習,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誰知會在酒吧遇見柴狗這幫人,他們吸毒,順手給自己嚐了一根,自己剛從小縣城出來,不知道那種很像小時候吃的“香菸糖”會是毒品,自此沾上。
從此,他就跟在他們後邊,他性子溫吞,不爭不搶,跟誰都相處的不錯。
本來當初就因為以怨報德的事對聶傾傾心生愧疚,現在再見,還是這種情景,野雞手上動作一鬆,腦中思忖該怎麼做,才能幫聶傾傾離開。
“野雞,您幹什麼?看女人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