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來,日日夜夜各處都有人守著,夜裡也看不到半點陌生人跡。可到第二日天亮時,總會發現某一處墳被掘,屍體不翼而飛。
更離奇的是,每次都是女屍,到上個月底為止,竟有十四具女屍悄無聲息地失蹤。
坊間百姓害怕,覺得是邪魔作祟,越傳越離譜,搞得人心惶惶。
果不其然,一樁死人失蹤案也能得上頭施壓,要求灕水縣在十五日內破案。
這樣有挑戰、有難度的事,縣令大人第一個想到的必是莫鑠月。
誰讓她不過十歲就能幫著她阿爹破了妓館殺人案,還得太守賞賜,一時名聲大噪。
可別人不知道的是,那時的她,剛剛從二十歲的身體重新回到十歲。
呵,妖怪?若是世人知她重生而來,怕是先把她當成妖怪燒死吧。
或許這世間總有一些事,常理無法解釋,就比如她自己。但是,回魂之說,她尚可相信,
屍體能夠憑空消失,若說不是人為,她是不信的。
莫鑠月指著地面的四排像是貓爪的腳印,
“這四排腳印,一二,三四排的腳印之間間距相近,但第二排和三排的距離相較甚遠,約有五尺,推算起來,差不多是一女子的身高。還有,單拎出上下左右四個腳印來看,橫向的距離也大於縱向的距離,我只知八條腿的橫著走,還未見過四條腿的走獸會橫行的。而且…...”
“而且,四排腳印的行走方向是縱向而非橫著走往山道,在山道上又消失了,只剩人的腳印,很明顯,就是有人故意為之。”
岑廉截下她將要出口的言語,朝她挑眉,臉上就差寫上——我聰明吧,快誇我。
莫鑠月很是配合地睜大了眼睛,作出驚喜狀,“岑叔思慮敏捷,居然也想明白了這點,很是難得。”
岑廉嘿然道:“叔這腦瓜不如你聰明,但有辦案經驗啊,哪像這傻小子!”
他無奈地掃了一眼身旁這個比自己還高出一個頭,像個二愣子一般的少年,“你比小莫還大一歲,怎麼光長個不長腦子呢?被猛獸叼走?虧你想的出來!你自己看看這墓碑上的字——景初二年立,現在是永豐五年,十三年過去了,屍體早成了一攤白骨,哪隻猛獸看得上?”
“得了吧岑捕頭,搞得好像真的是你自己想通了一樣。”岑思靜面有不服,“要是沒有莫姐捋清了這案子的思路,你可想不出這一層。”
“臭小子,有你這麼跟親爹說話的嗎!”岑廉一掌拍在他腦後,“還有,你比小莫還大一歲,天天姐長姐短的,成何體統!”
“姐代表的是江湖地位,與年齡無關。”岑思靜說的時候,臉上的神情一如既往的認真。
“呵,還江湖地位。”岑廉簡直要被這個耿直不知轉彎的兒子氣笑,“你當鑠月是在魚龍混雜裡混的?喊什麼姐,得喊妹妹……顯得親切。”
“喊姐不也顯得親切麼。”岑思靜不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