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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誰說我要嫁人的?

鬻兒賣女而已?而已?好一個‘而已’。

兩個小孩子看不出多大,可能十一二歲,分不出是男是女,瘦得皮包骨,他們的母親也好不到哪裡去,乾乾巴巴的,懷著一線希望的在那裡不停的嗑頭。

“什麼世道啊?現在是災年嗎?需要鬻兒賣女?”柳均不解的問到。

李七爺用一種見怪不怪的平靜語氣應到:“世道不一直都是這樣嗎?沒有天災就有人禍,山上有山賊路上有馬匪,如果上次的山賊我們沒打跑,今天跪在這裡的就是我們了。”

頓了頓,可能是怕聽到柳均“我們這裡已經算好的了,再往北,過了無定河,那些異族年年南下打草谷,那才是真的慘啊。”

柳均倒吸了口涼氣,這段話更嚇人好吧。李七爺這段話裡給他提供了兩個關鍵詞,異族,打草谷,難道這裡已經接近邊地了嗎?

再深入一問,李七爺也撓頭,他一個鄉下老農,時常往來的也就縣城和村裡,哪知道幾百公里外的情況,都是道聽途說得來的。

李七爺說不清楚,但柳均已經留了個心眼,來到路邊的三母子處,柳均柔聲問到:“你可是想要賣掉兩個孩子?你想賣多少錢?”

婦人的眼中閃過一絲希冀,激動的嗑頭道:“不要錢,不要錢,給口飯吃就行。”

婦人的話並沒有讓柳均有什麼欣喜,反倒心情越發沉重,不要錢,這不是賣兒女,這是給兒女找條活路啊。

“孩子的父親呢?”柳均把兩個孩子扶起來,細細打量了一下,兩個孩子眼神都很清澈,看上去很健康的樣子,只不過已經知道並接受了自己的處境,神情有些麻木。

“死在路上了。”婦人的語氣沒有悲痛,就像在陳述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孩子託付出去了,那你呢?”柳均看著婦人問到。

婦人討好的說到:“我走我走,我會走得遠遠的,再也不回來,只要你能給孩子一條活路就好。”

聽到她的話,柳均就知道婦人誤會什麼了,估計這年頭,買人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家奴跟原生家庭有太多聯絡,免得吃裡扒外。

但柳均不是這個意思,趕緊說到:“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是,你有手有腳的,帶著孩子進城裡找份工作,就算是討飯,也能活得下去,何苦賣掉他們骨肉分離呢?”

婦人悽然一笑:“呵呵,哪進得了城,靠近點都被亂棍打走。”

柳均心中一驚,立刻回想起縣城裡確實沒見過乞丐,柳均原本還以為是府君治理水平高,敢情是乞丐流民進不了城?

看來這個地方,遠沒有自己在城裡看到的那麼平靜。

“那你不準備賣掉自己嗎?也能跟孩子做個伴,不然你進不了城,拿什麼生活?”柳均柔聲問到。

婦人苦笑到:“我這種婦人哪個主家會要啊,只會把孩子給連累了,託付了孩子,我會往東去,可能到了下一個縣,會有好心人收容我也不一定。”

柳均心裡暗歎了一聲,就她這個狀態,怎麼可能走到下一個縣,最大的可能是死在路上,看她的神情,顯然已經做好了這種準備。

真是個操蛋的世道,普通人光是活下來,就已經用盡了所有力氣。

“你的孩子我收留了,你也跟過來吧,也不說什麼賣身不賣身……。”柳均來自一個平等的社會,觀念裡壓根沒有蓄人為奴的選項,他更願意收留他們,就像他收留劉如兩母女一樣。

柳均的話讓兩個孩子木然的臉上現出了幾分神采,也讓婦人的驚訝的挺直了身,但話還沒說完,就被李七爺打斷:“柳娘!當家!”

可能覺得叫‘柳娘’沒份量,李七爺竟然改口叫起了當家,這可把包括柳均在內的所有李家村人都嚇了一跳。李七爺可是族老,輩份和威望擺在那裡,這種稱呼不合適。

把柳均讓到一邊,李七爺說到:“你是想收留她們?那就別說話,讓我來。”

李七爺走到婦人和兩個孩子面前,一陣嘀咕,婦人竟然激動的忙不迭嗑頭,兩個孩子也激動的呼喚,然後抱著母親抱頭痛哭了起來。

接著李七爺取出一些乾糧和食水遞給了他們,同時神情嚴肅的叮囑著,也不知道叮囑什麼,婦人和兩個孩子都嚴肅的回應,然後由婦人帶領著小步跑到柳均的身前跪倒:“謝謝當家收留,我們一定會好好聽話,對當家忠心耿耿,絕無二心。”

柳均連忙把他們扶起來,然後望向李七爺,聽這話語,這三母子是賣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