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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律師行業內卷現狀!收購鴻譽律所!

柳鳳山、周建軍、郭樹達對蘇揚還是比較有好感的。

不為別的,範金定告訴他們,蘇揚不僅有錢,還非常有能力!

他擁有五家公司,手下員工數量超過兩千人,而且對員工相當大方。

一位有錢,有能力,又對員工大方的實力大股東,他們還是比較歡迎的。

而且蘇揚給他們的第一印象也比較好,不像那種霸道專橫的人!

蘇揚跟徐鴻譽大致聊了一下,徐鴻譽的確是有意出售手上律所股份。

雙方雖然在價格上沒有達成意見,但已經可以磋商。

隨後,徐鴻譽和柳鳳山又帶著蘇揚、範金定兩人參觀了鴻譽律所,見到了鴻譽律事務所幾位執業律師。

律師事務所與律師之間工資結構是比較複雜的。

一般分為工資制、提成制、包乾制或者合夥人制。

在工資制中,律師類似於公司的員工,領取固定工資和可能的提成。

律師事務所負責分配案件給律師,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和運營成本。

律師按照律師事務所的要求出庭,完成法律服務工作。

此種模式下,律師費主要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再按照內部工資制度分配給律師。

這正是鴻譽律師事務所採取的制度。

提成制類似於掛靠關係,律師自主承接案件,律師事務所不直接分配案件。

律師在賺取利潤後,與律師事務所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

分成比例通常是律師拿小頭(如30%或20%),律師事務所拿大頭(如70%或80%)。

這種模式下,律師享有較大的自主權和收益權。

但同時也承擔更高的風險。

包乾制,就是律師事務所會核算出日常運營的費用,包括房租、行政費用等,並由律師一次性支付。

支付的費用可能按照律師人數平均分攤,即所謂的人頭費。

在此之後,律師所收取的律師費中,除去已支付的日常運營費用部分,剩餘部分可能歸律師所有或再與律所進行分成。

最後就是比較常見的合夥人制,資深律師可能成為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作為合夥人,他們不僅參與律師事務所的收益分配,還共同承擔律所的運營風險和決策責任。

合夥人之間的收益分配通常根據合夥協議來確定,可能涉及多個複雜因素,如出資比例、業務貢獻等。

鴻譽律師事務所除了給律師發工資以外,律師還有其他績效、獎金、津貼補助等收入。

鴻譽律所中,厲害的律師年收入也能過百萬。

其他中層律師年收入在十幾萬、幾十萬不等。

青年律師收入就比較差,但比其他律所的青年律師,處境要好不少。

蘇揚也是知道國內律師行業大概情況的。

律師只是表面上看起來光鮮,就跟網紅行業一個樣,非常符合二八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