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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兇相畢露,藏不住了!(第四更!)

陳警官暢然一笑雖然接過了蘇凡的手機。

隨後看了一眼照片眉頭微微一蹙。

“陳警官,話不能這麼說,有個人天天對著你的臉罵你傻×,雖然不是傻×,但你也覺得膈應不是。”

蘇凡此時開口道。

他當然知道這種扎小人之類的起不了什麼作用。

畢竟扎小人哪有這麼簡單。

隨便拿點破布做個人棍,寫個名字就可以詛咒了那是完全不存在的。

這玩意,至少也得弄個生辰八字,還有他蘇凡的毛髮、指甲、體液什麼的。

於此同時還得在暗處偷偷來。

不能被任何人發現。

否則就功虧一簣。

要不然,隨便寫個名字就能死人那不得死一片?

而像這種直接掉在陽臺上的,簡直就是搞笑版。

只能說這家人學藝不精啊。

就這半桶水的水平,還出來搖晃。

但話說回來,雖然半桶水。

但這玩意是真的膈應人。

對於一些膽小或者信這種東西的,甚至能對方被嚇得睡不著覺,連續做噩夢都不一定。

這也就相當於間接折磨了你。

讓你倒黴。

“這是你弄的?怎麼搞這些封建迷信的東西!”

只見到陳警官此刻將手機交給了蘇凡,緊接著對著面前的衛秉質問道。

雖說這不是真的。

屬於封建迷信。

但弄這些東西那不是故意鬧不痛快,沒事找事嗎?

“封建迷信?警官先生,我們國家信仰自由,我就趁著天氣好掛個娃娃,這怎麼就是封建迷信了?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是封建迷信?”

只見到此刻的衛秉說話十分硬氣!

甚至那一雙眼眸直勾勾的盯著陳警官。

“信仰自由這是當然,不過你這掛個娃娃幹嘛還寫上人蘇凡先生的名字,而且還用這種鮮紅色的字寫?”

陳警官沒有想到對方剛調解完居然就這麼狂,頓時對著詢問道。

“警官,這犯法嗎?哪條法律規定我不能用紅色的字型?”

陳警官話音落下衛秉直接對著回懟道。

在他的認知裡,現在對方沒有理由抓他。

他這會兒自然狂。

……

————

今日完成了四更。其實早早就寫了,本來中午就該發的,但時間充沛就有毛病,就總覺得劇情不夠完美!四千字一箇中午吃完飯的時間被我刪成了一千多,改了又改,最終改出了這麼一版,並完成了接近九千字的更新,求個票!!明天一萬一補上!!!各位大佬求票!!關鍵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