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召開的內部會議是一次針對新入職律師和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們的一次學習交流會。這種形式的會議在律所裡面很常見。因為年輕的律師們大多沒有什麼經驗,一般情況是由老律師拿出幾個成熟的案例大家一起分析討論,然後老律師再予以點評和指導,類似於導師帶徒,以老帶新。
今天的交流會上,李律師舉出了下面一個案例。
被告與原告系鄰居。被告在其自家院內飼養有蜜蜂。2000年8月,原告在自家院內洗衣服時被蜜蜂蜇傷,住院治療3天,花去醫療費266.10元。原告以被被告飼養的蜜蜂蜇傷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讓大家討論法院會如何判決。
坐在李律師對面的韓律師剛剛在律所實習滿一年,已經成為了一名執業律師。他首先站起來很專業的說:“各位律師,我認為,本案為被告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在法庭上,如果被告對原告舉出的侵權事實予以否認的,被告應加以證明。被告未能證明蜇原告的蜂不是自己所養的,其作為動物飼養人應對其蜂傷人造成的損害負民事責任。”
“韓律師說得對,根據《民法通則》第127條的規定,應該判決被告將其飼養的蜜蜂挪離居民區,並賠償原告的醫療費等。”坐在韓律師身邊的實習律師肖律師附和著說。
“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認為,在本案中,原告出具的證據僅僅是被蜜蜂蜇過,但不足以證明就是被告所養的蜜蜂蜇傷的,原告的舉證責任未能完成,因此不應該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而讓被告去證明蜇人的蜜蜂不是被告所養的,所以在這一點上我認為有待商榷。”另一個也姓李的實習律師提出了不同的意見。
“很好,做我們這行就需要心思縝密,反覆推敲,要有自己的觀點,也允許有不同的聲音,現在大家可以暢所欲言,把自己對這個案子的想法大膽地提出來。”李律師投來了肯定的目光。
於是大家開始你一言我一語的討論起來。經過一番討論,大致分成了兩個陣營,一種就是韓律師和肖律師的觀點,另一種就是小李律師的觀點。大家都在期待李麗律師的最後裁決。
“小霍,你也是學法律的,根據你掌握的專業知識,你也來說一說你的觀點。”李律師指著霍一多說。
“謝謝李律師。我因為還沒有畢業,很多知識點還沒有學到,說的不好請大家見諒。”霍一多站起身,謙虛的說。
“我認為,本案中,原告在法庭上已經證明了他被蜜蜂蟄傷的事實。而被告是原告的鄰居,家中又恰好養了蜜蜂,剛才在討論中我們也能看出周邊並沒有人在養蜜蜂,所以被告就是案件中可能的責任人。被告想要獲得免責的法律效果,就應當證明並非是自己所養的蜜蜂蟄了原告,或者證明原告被蜜蜂蟄傷是由於原告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如果提供不了這樣的證據,那麼我認為可以認定被告在這起案件中負有責任,應該賠償原告醫療費等相關訴求。”霍一多靠著自己預習的民法知識回答道。
“大家說的都很有道理,事實上,法院最終依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做出的判決與小霍所分析的完全相符。”李律師向霍一多投來讚許的目光。
會議結束後,在前臺接待員小張的幫助下,霍一多收拾完會場,拿著會議的名牌,向徐主任報告會議已經結束,一會兒把相關的會議記錄給徐主任。然後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島。這時候,一頭捲髮的肖律師走了進來。
“可以啊,小霍,你剛才對案例的分析真到位,你是第一天上班啊?剛才聽小張說,你還是北某大的在校生,而且剛讀完大一,真不簡單,後生可畏啊,你剛才的分析已經具備了一名合格法律人的基本素質。認識一下,我叫肖忠,是這裡的實習律師。”肖忠友善的伸出手。
“您好,肖律師,謝謝您的誇獎。我還是學生,有很多東西都不太懂,以後還請您多多指教。”霍一多也伸出了手,和肖忠握了握手後真誠的說。
“你太客氣了,我應該比你大幾歲,以後你就叫我肖哥就行,我也剛來這裡不久,以後我們互相幫助,共同進步。”肖忠對霍一多說。
“得嘞,那我以後有不明白的就少不了麻煩肖哥了。”霍一多聽完肖忠的話感到很是親切。
晚上下班後,霍一多和大多數人一樣,相互道別後,按著雷明給的地址,找到了雷明住在通縣的家。雷明早就等候在小區門口,手裡拎著一個大袋子。看到霍一多後,馬上走過來,一手摟住霍一多脖子,大聲說:“多兒,你可來了,我都等你半天了。看看,東西都買好了,有香腸、花生米、毛豆、炒餅,待會在我家樓下的燒烤攤再要上點燒烤,給你丫接接風。對了,上班第一天感覺怎麼樣啊?”
“挺好的,學到不少學校學不到的知識,還旁聽了律所的案例分析會,我還發言了,我覺得你也應該來學習學習,對咱們以後的課程很有幫助的。”霍一多對雷明說。
“我?我還是算了吧,我還想好好享受一下假期呢。再說,我又不像你,預習了以後的課程,我大一學的還沒消化完呢,等到了大三讀完再實習也不遲。臥槽,今天我們不談學習,不講工作,作為東道主,我可準備了好酒哦,今天我們不醉不歸。”雷明接茬說道。
“成,算你小子有良心,不過我得少喝點,明天還要上班呢,可不能遲到。”霍一多說。
“怕什麼,反正我家也沒別人,今兒喝完酒就住這兒,明天就算起的再晚也一準兒不能夠遲到。”雷明說。
“那就敞開了喝,反正都是你消費,喝酒我還能怕你不成?”霍一多說。
是夜,霍一多和雷明喝光了雷明去年用玫瑰泡的一瓶白酒和一大箱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