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李長亨的律師,向攝政街306號、倫敦萊斯特廣場劇院、特拉法加廣場劇院和格羅夫納廣場的劇院發出收購要約。
並且公開保證,這四家劇院今後除了歌劇、話劇外,不再播放任何被評為二級以上的電影后。
立馬就獲得這四家劇院附近,絕大部分居民的擁護。
甚至西敏寺區的好幾個地區議員,都跳出來支援和指責這四家劇場的老闆。
然後自然而然的,談判期間,還在播放那些特殊電影的四個劇院,不僅上了倫敦各大報紙的頭條。
還有很多打著保護孩子健康成長,而請來的臨時工在劇場外拉橫幅,表達自己的不滿。
接著讓李長亨的談判團隊沒想到的是,上百個臨時工隊伍,只用了兩天,就變成了三四百個的自發抵制的人群。
而且越到晚上,人群就越多。
等律師團隊向安妮申請,給倫敦西區6家未成年人保護基金,一共捐助了12萬英鎊後。
抵制的人群的數量直接突破千人。
搞的談判團不得不反過來,讓僱傭的人手,幫著警察維持秩序,更在暗中盯著那些趁機搞事的傢伙。
等這六家基金的人,開始給人群提供便攜咖啡後。
很多出現在這四個西敏寺區,最繁華街區和廣場的行人、購物者,也開始湊熱鬧的跟著喊幾句抵制語。
然後被李長亨故意選擇的格羅夫納廣場劇院,演戲一樣的支撐了一個星期,就以314萬英鎊。
摺合此時匯率的800萬美金,賣給了李長亨在開曼的離岸公司。
其他三家劇院,面對著一落千丈的生意,還因為媒體的報道,已經被很多人咒罵的尷尬境地後。
在得知買家願意用美金支付,而且加價25後,沒支撐多久就陸續賣給了李長亨。
而買了這四家劇院的李長亨,直接喊停了自己的律師團隊,想在倫敦所有繁華街區、廣場,都買下一家劇院的動作。
他會把目光放在這四家劇院,除了地處倫敦西區,還是西敏寺區之外。
還因為這四家劇院,確實早就被很多保守群體視為眼中釘。
當然,這四家會被人一直盯上,原因也是地理位置太優越,每天去這四個地方的人群數量也太多了。
再加上西敏寺區是傳統的富人區,人們想不注意那四家劇院都不行。
要不然,全倫敦又不是隻有他們在播放特殊型別的電影。
這種情況下算計那四家劇院,還能用民眾是自發的來搪塞。
可要是把目標放在全倫敦繁華區的劇院,那得罪的人就太多了,也會讓人覺得太霸道了。
而且聽格羅夫納廣場的名字,就知道這座廣場就是格羅夫納家族開發的,甚至他們還保留了整個廣場一圈內,所有商業樓的產權。
就連把外事館設立在那裡的米國外事館,每年都得交租金給格羅夫納家族。
而李長亨能買下廣場上,那棟佔地380平米的獨立四層建築,靠的僅僅是讓格羅夫納還他人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