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米國警察幾十年的資料為例子,實際的槍戰中,因為有車輛、室內障礙物等等掩體的存在。
一個彈夾能擊中一槍,就已經算是槍法不錯了。
而且,往往都是瞄準身體而不是腦袋。
所以對很多米國警察、普通人來說,裝彈量多的手槍肯定更有吸引力。
而未來以裝彈量大著稱的格洛克,在他不計成本的操作下。
私人訂製公司很快根據他在記憶裡,從影片中看到的零配件圖紙,還有最關鍵的聚合物材料的名稱,生產出了全鋼製和加入塑膠零部件的兩種格洛克。
李長亨組裝好了之後,當然不會自己去試槍,但二十多萬美金的實驗花費,也算對得起他的付出。
而且,可以預見的是,一旦格洛克流傳開來,最賺錢的反而是聚合物材料。
私人訂製公司的試槍員,半點也沒猶豫的端起槍,砰砰砰的對著十米靶就是一個彈夾打出去。
而17發正常裝彈量,讓安德烈和弗蘭克驚喜和驚訝的同時,柯爾特的本尼·羅德里臉色瞬間一白。
M1911從發明出來,就一直是米國軍方和執法機構的首選。
威力大、穩定、衍生型號多等優點,掩蓋不了只能裝彈7發,火力持續度不夠的缺點。
而且,1911實在太成功了,以至於米國軍隊用了幾十年都捨不得換。
至於專利保護期早過了20年的問題,對資本家來說根本不叫事。
每次升級,就意味著可以用新專利來限制對手。
而顧客面對改進型和其他公司生產的舊型號,肯定會首選改進型。
當然,不是說格洛克就一定比1911好,但米國警察等執法人員需要面對罪犯越來越強的火力時,17發子彈就顯得更能讓人安心。
而且隨著莫三比克戰術射擊模式的流行,先打軀體兩槍,再打腦袋等致命點的方式, 實戰中確實遠比一槍斃命更有效。
所以說, 不是1911不好,而是它已經不適應米國新形勢下的市場。
否則1911也不會在特種部隊和精銳部隊中,一直還是首選。
但這種選擇是擁有長槍的情況下,作為槍法極好的精銳手裡的輔助武器。
側面也證明這種武器跟不上時代了。
很清楚這點的本尼·羅德里, 看到試槍員拿出個30發子彈的長彈夾, 砰砰砰的一頓射擊。
然後再次讓人目瞪口呆的,拿出50發彈鼓, 像衝鋒槍一樣, 噠噠噠的直接把5米靶子打成篩子後,不由更加沮喪起來。
不用想, 只要這種新手槍透過測試, 警察、軍隊等等勢力的新手,還有哪些火力至上的普通人,大機率會首選這種槍。
相應的,柯爾特銷售最多的左輪和1911, 也會跟著銷量大跌。
M416的問題還沒解決, 就要面臨著新手槍的競爭, 這是直接想逼死柯爾特的趨勢啊。
但讓本尼·羅德里, 安德烈和弗蘭克意外的是。
李長亨居然笑著對本尼說道, “這種武器授權讓你們生產, 我只收10美金一把的專利費用的話, 你們負責搞定測試和審批, 怎麼樣?”
“成交。”
本尼·羅德里一邊在心裡大喊著上帝, 一邊又嘀咕著李長亨是吸血鬼。
不過雖然覺得10美金專利費,比正常設計師的市價貴一兩倍, 但本尼還是毫不猶豫的就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