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事,還是要由女人來解決。
自唐宛眉接任景明社社長後,接連數日,景明社社員無一人生事。
更無人在茶館聚集,聽到辱罵蘇良者便出面呵斥。
她們選擇默默守護蘇景明。
包拯都不由得感嘆:景明真是好福氣!
……
六月初一,變法司正式頒行免役法。
役,即徭役。
乃是朝廷賦予百姓的強制性無償勞動,如:修城、鋪路、開挖運河、種植樹木、防衛鄉里等。
歷朝歷代,徭役和賦稅一直都是壓在百姓頭上的兩座大山。
每個朝代的統治者都會喊出“輕徭薄賦”的口號,但真正能做到的幾乎沒有。
這次在全宋施行的免役法,與齊州的免役法還有所不同。
首先,朝廷出具了數條法令減少徭役型別,儘可能由當地廂兵承擔各個地方的勞役任務,減輕百姓負擔。
其次,取消了近九成享有免役特權的人群。
而後,州、府、縣官府出錢僱人應役,所需經費,均按照戶等高下分攤(類似當下個稅,錢多者稅多)。
另外,考慮到一些窮民佃戶的情況。
朝廷同時設立兩種選擇:可繳納免稅錢;亦可不納錢,依舊充役。
百姓覺得哪項合適,便可選擇哪個。
地方官員皆不可為徵收免役錢而強制執行。
此法意在將百姓從繁瑣的勞役中解放出來,不但使得百姓擁有更多的時間做自己的事情,也能使得國庫增收。
免役法與青苗法的利弊幾乎一樣。
利朝廷,利百姓,但是損害了很多擁有免役特權的官僚地主階級的利益。
不過,當下的官僚階級因官員百日考成策,被整治得服服帖帖,根本不敢大聲說話。
地主階級幾乎是與官僚階級共生。
他們知曉此乃國之大策,再加上在商貿上對他們有所扶持,也不敢發出任何反對的聲音。
……
免役法頒行後,全宋各地即刻執行,立竿見影。
開封府率先開始行動起來。
不到三日。
開封府便罷衙前八百餘名勞役,周邊四縣放鄉役數千人。
役者皆歡呼散去。
每一次變法條令落地,最興奮的便是百姓。
趙禎多次在鄉下微服私訪,聽到百姓對新法的讚歎之聲,都尤為高興。
他覺得自己在全宋變法後,才真正懂得了如何當一名聖明的君主。
只要穩住天下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