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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死神來了(下)

“今晚大家都在這睡吧,輪流守夜。”

酒吧今天提前打烊了,屋子裡鋪滿地鋪,大門緊鎖,窗戶緊閉,凡是有出入口的地方都掛滿了例如符紙,佛像,十字架,門神貼之類的辟邪之物。酒吧的廳堂內的桌子上也是放慢了各種“法器”:鎮邪符,黑狗血,聖水,童子尿,佛經,銅錢,石獅子,銀針,甚至還有本《太祖語錄》。

熊志等一干混子病急亂投醫到這個地步,恐怕還得拜昨天兩名核心成員詭異的死亡所賜。先前筒子樓鬧鬼也就罷了,畢竟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劉仲雄和韋木成的死也可以忽略,畢竟兩個小嘍羅,都不是核心,而且單單隻有他們的死亡還可以用“純粹是機率問題”這樣的解釋麻痺自己;甚至,前兩天半夜突然看到有白影子飄過,黑暗中聽到“呵呵呵”地少女笑聲,背後有東西在拿尖銳的東西從面板上劃過,但猛地一回頭什麼也沒有,或者乾脆就發現是隻馬蜂,蟑螂都可以忽略。

那啥,畢竟沒有直接的證據嘛。

但是,錢忠和周瑜的死,就不能不忽略了。

他們都是核心成員,無論是重要性還是感情交情都不言而喻,而且,死狀極為悽慘,更為詭異:

一個,從天橋上自己不知咋回事就摔下去,被過路的車撞飛到廣告牌上成了肉餅;另一個,騎摩托車的時候不偏不倚地就被似乎是修路燈的時候留下來的用來判斷燈柱是否有歪斜的,隨風飄蕩在空中的魚線纏住了脖子,割破喉嚨,活活勒死,據說腦袋都只剩下半塊骨頭連著,在運屍車來搬屍體的時候掉了。

鑑定結果是:都是意外。而且,還是有證據指明的意外,錢忠墜亡有完整的錄影,是自己滑的,周瑜被魚線割脖子……難道誰還能控制魚線套到他脖子上不成,只可能是個巧合。

接下來的事情就不勞他們費心了:錢忠的家屬正在和卡車司機打官司,周瑜的家屬……嗯,在和縣政府打官司——你修好路燈以後幹嘛不讓工人把魚線拆走?

那些都是人家的家事了,哪裡是自己這些幹見不得光的事情的人適合插手的,特別是這些見不得光的人裡有一個幾乎是“見光死”。

——熊志,這個往常威風凜凜的老大再也沒了一個月前喊打喊殺喊報仇的威風,只想著保全性命,甚至,他還有了一點剛一出現就被否決的想法:去自首,哪怕槍斃好歹還有全屍,也比現在可能不知咋回事就掛了,還掛得屍體都拼不全強。

這個一米九的壯漢現在如蔫了的茄子,雖是大熱天卻披著一件棉襖瑟瑟發抖,一雙眼睛掃視著每一個屋子裡的黑暗角落,哪怕一隻蛐蛐叫一聲都能讓他心驚肉跳。

錢忠和周瑜的遭遇讓混混們決定一起睡,連酒吧大燈也不敢管,屋子裡亮如白晝。畢竟……兄弟義氣,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嘛,就算見鬼了大家相互在一起也有個照應,起碼分開跑還能有人跑出去呼救,不像錢忠和周瑜,落單了哪怕光天化日之下都給“厲鬼”幹掉了。

每一個人的腦海裡都響徹著這樣一句話: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啊。特別是熊老大和兩個犯過重案僥倖逃了懲罰的,他們的腦海裡現在無時無刻不迴圈播放著那些受害者當初的慘樣。

其中,熊志的腦海裡播放的是一對母女在自己的獰笑下被玷汙一番,完事後每個人捱了幾刀被刺成了血葫蘆倒在血泊之中,然後突然畫風一變,兩名受害者突然變成了猙獰的青面獠牙的鬼怪從地上跳起,瞪著猩紅色的眼珠,張開尖牙密佈的血盆大口,伸出鉤子狀的青白色鬼手向自己的脖子掐來。

“呼——”猛然吸了口氣,熊志從噩夢中驚醒。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出來混社會,不出來混社會也就不會幹壞事,不幹壞事也就不會留下因果,不留下因果,也就不會遭到報應,不遭報應,也不會淪落到今天給鬼追殺,還沒有人可以保護的境地……

從來沒有這樣一刻,他是這麼地希望能夠獲得以前最憎恨的人——警察的保護。如果自己犯得不是死罪,熊志打賭,現在的他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去自首,哪怕帶來的是在監獄裡蹲一輩子,也比現在有警不能報強。

其它混混們大抵也是這種想法,如果不是熊志真見不得光,他們恐怕早就去報警自首了,哪怕現在沒罪名的也會製造點小罪進去,比如搶個包偷點錢啥的。

監獄,以往的地獄在現在的他們看來如同天堂。

雖然嘴上說是輪流睡,輪流守,可他們幾乎沒一個能睡得著的,就這樣一直到了午夜十二點。

外面的雨“簌簌”地下著,牆上的掛鐘“滴答”、“滴答”地響著,牆角里的老鼠“吱吱”地叫著,偶爾再夾雜著一聲外面傳來的發情的野貓的“喵嗷”地嘶啞叫聲。

寂靜的夜下,酒吧的大門那傳來了一聲急促的敲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