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盜們的事情可以放一放,先看看他們未來一段時間的表現再說。
實在不行的話,大不了選個離得近一些的大海盜,以雷霆萬鈞之勢,來上一次殺雞儆猴的行動。
海盜向來最能審時度勢,只要己方出手夠狠夠快,應該不至於結束現在海盜之間的內戰,讓他們結成聯盟。
所以,陳信的目光重點還是放在了“南部大開發計劃”上,開始有計劃的退役現役陸軍野戰部隊的軍人。
為了讓退役制度化,新的《兵役法》或者,暫時叫做“兵役制度條令”開始制定。
條例規定了,華夏聯合王國公民,不分種族、民族、職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是在一定的年齡內,必須服一定時間的兵役,這種兵役制度帶有強制性。
在執行義務兵役制度的同時,還執行另外一種志願兵役制。
不過,相應的服役年限,還有其他的一些細節東西,還需要開會討論,所以,兵役制度短時間內是拿不出來了。
為了趕上這一波的春耕,讓老兵們儘快退役,陳信先把兵役制度條令中的退役部分給拿了出來。
每一個參軍多年的老兵,都是一筆寶貴的財富,陳信不可能讓他們輕鬆的離開,失去和王國陸軍的牽絆。
所以,初步的《退役軍人安置條例》開始實行了。
退役的軍人,根據其在部隊時候的軍銜、職務、服役時間等等條件,可以獲得一筆退休金,外加一塊退役安置田。
田地可以由退役軍人自己打理,也可以交給軍人資產委員會代理,每年等著分紅就好。
軍人在退役後,立即轉入預備役,需要隨時聽候總參謀部和預備役相關單位的調遣和命令,如果抗命,授予的退役安置田將會被收回,其本人將會被軍事法庭審判。
隨著退役軍人安置條例的頒佈,第一批長時間沒有能夠升職成為士官的普通士兵們開始了退役安置工作。
他們每人帶上10戶參加“南部大開發計劃”的新移民,10戶新移民編成一個組,設組長,退役計程車兵們就是組長。
接下來,第二批退役的,就是那些升任士官後,長時間沒能再立新功的軍人。
10個組變成一個工作隊,設隊長,這些士官,就是隊長。
10個工作隊編成一個社,設社長。依照這個時代的生產力,還有交通情況來看,這社長,就是短時間內基層最重要的領導崗位了,所以,陳信從虎賁營中抽調了一部分的虎賁,去充當社長一職。
基層的情況是最為複雜的,移民們之中魚龍混雜很容易出事,有了這些虎賁在下面看著,陳信才能稍微的放心一點。
原本,按照陳信的想法,退役人員應該帶著自己的武器一起退役,這樣一來,在新的聚居區的民兵組織建立起來之前,也算是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可是,經過了半年的的戰鬥,在最近的軍事總結會議上,很多連隊提出,四年式步槍有問題,不好用。
陳信緊急抽查了一批武器後發現,原來,是因為加工精度的問題,閉鎖的栓動結構和滑槽的連線有些不嚴密,原本這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