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三份密報壓於其下,朱砂筆懸停半晌,終於落墨,力透紙背:
“路在腳下,不在奏章。”
墨跡未乾,宮外忽報:周德海餘黨最後一處藏銀點,於酉時被起獲。
引路者,非密探,非捕快,乃柳婆婆——七旬老嫗,拄拐入衙,隻遞上一張炭筆塗鴉:歪斜山形旁,三叉溪流交彙處,畫著個墨團,團內小字:“銀在石龍眼,童子昨夜數過,共十七筐。”
皇帝擱筆,指尖撫過空硯邊緣一道淺淺刻痕——那是蘇婉兒初入監造司時,以竹簽所刻的“民”字,久經摩挲,已成溫潤凹槽。
殿外更鼓敲過三聲。
此時,都察院朱漆大門尚閉。
而三百裡外,一輛青帷小車正悄然駛出霧嶺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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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中無箱籠,唯一隻樟木匣,匣蓋嚴絲合縫,內襯桑皮紙,紙上平鋪三塊杉木板——每一塊,銅釘朝天,墨跡未乾,紅黑分明,仿佛正等待某雙眼睛,第一次真正認出:那抹朱砂般的赤色,並非血,而是信用初生時,灼灼不熄的胎記。
欽差回京那日,紫宸殿未設朝會,隻開了內廷密議。
三份手錄密報被壓在空硯之下,墨跡未乾,字字如釘——南坪渡口賬板上“赤腳孩童賒糖二顆”,北嶺埡口“貨郎換鹽折工時半日”,霧嶺坳中“客遺十文補渠”……沒有官樣賬冊的“某月某日,收銀若乾”,隻有人、事、時、抵,細密如織,卻無一處虛浮。
戶部尚書林恪甫一閱畢,指尖便重重叩在案角:“此非賬,乃雜錄!無印無押,無吏核驗,連‘奉諭’二字都未曾見,如何入檔?豈非縱民自立法度,動搖國計根本?”
話音未落,都察院朱漆大門外,已傳來一聲清越通稟:“浙東民議廳文書主理李芊芊,攜‘無名茶棚’原始賬板三塊,求見周監察禦史。”
門開,風卷著初春微寒撲入廊下。
李芊芊未著官服,一身靛藍直裰,素麵未飾,唯發間一支烏木算籌斜插如尺。
她雙手捧匣,樟木匣未鎖,蓋縫微啟,露出內裡三塊杉木板——銅釘朝天,墨色未乾,紅黑藍三色分明:紅墨所書皆為賒欠,字跡略重,筆鋒微頓,似怕記錯一人之諾;黑墨實收,線條利落,時辰分秒不差;藍墨則專記公益,如“辰初三刻,添柴兩捆,供老嫗煨藥”“巳正,補渠石灰耗儘,鄰村少年自攜半筐續補”……最奇者,每條賬目旁皆以淡褐墨標注雨水衝刷痕跡:“申時三刻,驟雨,賬板右上角洇濕,墨暈延展三分,已晾乾。”——連天公作祟,亦被記作賬務變量。
周大人負手立於堂前,目光掃過賬板,眉頭緊鎖:“無官印,何以取信?”
話音未落,王老板已踏步上前,青布短褐未卸,肩頭還沾著鐵屑餘灰。
他未言,隻從懷中取出一本硬皮簿子,封皮油浸泛黃,邊角磨得發亮。
翻開第一頁,是“萬記酒坊購鐵器十七件”,下方赫然按著三個指印——買家、鄰村木匠、茶寮老掌櫃,三人簽名旁,各附一句簡語:“貨真,價平”“親見交割”“秤準,無欺”。
再翻數頁,幾乎頁頁如此,墨跡深淺不一,卻皆有鄰裡畫押、骨記編號,甚至夾著半片乾枯茶梗——那是當日交割時,買主隨手掐下的憑證。
滿堂靜默。
趙捕頭忽自袖中抽出一疊泛黃舊檔,紙頁脆薄,邊角焦黑,顯是自火中搶出。
他雙手呈上,聲音低沉卻字字清晰:“三年前萬記賄賂案卷宗殘頁。當時楠木流向斷於中途,官府查無可查。是張大叔帶七戶茶農,憑自家曬茶竹匾背麵所記‘某日某時,萬記馬車運楠木三根,經霧嶺坳,由疤臉李押送’,再合對竹匾編號、山徑泥痕、樹皮刮痕,終將楠木起運時間、路徑、經手人,複原至半個時辰之內。”
周大人指尖一顫,接過殘頁。
紙上墨色斑駁,卻有一行小字格外清晰:“楠木第三根,根部裂紋如燕尾,與北嶺雷心木斷枝同源——查得,即焚。”
李芊芊終於開口,聲音不高,卻如桑皮紙撕開一道直縫:“大人,賬不是寫給神明看的。是寫給人看的,寫給等米下鍋的婦人,寫給踮腳采茶的童子,寫給昨夜補渠、今晨還在咳血的張大叔。它不必蓋印,因印在人心上;它不必存庫,因庫在路基下、在茶壟裡、在每一雙記得住誰賒過糖的手掌紋路中。”
她頓了頓,目光掃過戶部侍郎僵直的側臉,掃過周大人袖口微微顫抖的手指,最後落於堂前那方未啟封的《民賬通則》草案之上。
“臣請推行《民賬通則》。”她聲音陡然拔高,字字如鑿,“凡民議項目,賬目隻需三證合一——當事人親簽、鄰裡核驗、骨記可驗。三者俱全,則賬具效力,可直呈戶部備查,可入刑部勘驗,可為禦史台審計之基。”
林尚書霍然起身,袍袖掃落案上玉鎮紙:“荒唐!若民賬皆可代官賬,還要戶部何用?還要國庫何存?”
李芊芊未退,亦未爭。
她隻輕輕抬手,示意柱子將最後一塊賬板置於堂中長案正中——那塊最晚製成的杉木板,銅釘第三十枚旁,墨跡尚濕,寫著:“巳末,李芊芊入都,攜賬三塊,赴都察院。罐未啟,土未驗,心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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