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元月20日,湖北宜昌枝江縣公安局刑偵隊辦公室裡,冬日的夕陽透過玻璃,投下清冷的光斑。
刑偵隊長剛端起茶杯,桌上那部黑色電話機突然鈴聲大作——百裡洲派出所所長廖明元的聲音帶著急促:“三港大隊赤腳醫生蘇元珍,從前天中午外出後至今未歸!”
這起失蹤案要從元月18日說起。那天中午,蘇元珍在家吃過午飯,碗裡還剩下幾片豬肉和紅椒炒白菜。
她一邊整理白大褂,一邊對養父蘇友敏說:“您準備點兒菜,晚上有客人來,我到醫療室去。”誰也沒想到,這句話竟成了她最後的交代。
下午兩點多,婦女主任王永鳳在代銷店看見蘇元珍和學校楊老師一起買芝麻餅乾。
之後,蘇元珍就像人間蒸發了一般。養父等到晚上八點多不見人影,起初以為她在醫療室忙,便先睡了。
直到第二天上午十點,仍不見女兒回家,老人這才慌了神。
“算卦的說,是跟一個男人向東南方向走了。”這個消息在閉塞的鄉村迅速發酵。
有人說看見她在某棵樹下與男人交談,地上還有腳印;有人說她躲在某處等到天黑才坐船離開。
風言風語越傳越神,似乎所有人都相信了這個“與人私奔”的說法。
真相在一個月後浮出水麵。1983年2月23日清晨七點多,長江江麵薄霧繚繞。
互助三隊社員陳貽財挑著水桶來到赫家窪磯頭灣,突然發現水麵上漂著一個灰白色包裹。
他好奇地撐船靠近,用竹竿將包裹扒到岸邊。當他顫抖著解開袋口,一股惡臭撲麵而來——袋中竟是一具已經腐爛、無頭無肢的女性軀乾!
陳貽財嚇得魂飛魄散,慌忙將袋子拋回江中。
恰在此時,公社乾部龔孝全路過,見他神色慌張,追問之下立即組織人手重新打撈,並火速過江報案。
時值農曆正月初五,刑偵隊長立即派偵查員常興源、楊毅和法醫季明生趕往現場。
勘查發現:屍體呈巨人觀,頸部、四肢關節處有明顯刀砍痕跡,腹部有兩處銳器傷。
局領導高度重視,當即成立專案組,連夜部署三項工作:將屍體送地區公安處檢驗;深入發動群眾了解情況;全力查找屍源。
裝屍口袋是破案的關鍵線索,卻被陳貽財慌亂中拋入江中。專案組租來兩條漁劃子,沿江三千米水域用滾鉤反複打撈。經過一天的努力,
終於在25日下午,在拋屍點下遊一千米處撈起一條帆布口袋。這種圓口方底的口袋,正是百裡洲婦女特有的手藝。
法醫們麵對高度腐爛的屍體,克服重重困難,最終確定死者為3035歲女性。專案組立即向上遊各縣發出協查通報。
這時,一個月前蘇元珍失蹤案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32歲,身高1.56米,其養父反映失蹤當天她食用過豬肉、辣椒,這些細節與屍檢結果驚人吻合。
為了確定拋屍地點,專案組在磯頭灣反複實驗,最終鎖定磯頭下兩米處。
他們請鐵匠特製兩把帶倒鉤的鐵叉,租船在江底探查。第一天就鉤起一個化肥袋,裡麵裝著被肢解成四段的兩條人腿,還有兩塊20厘米見方的石頭。
圍觀的群眾驚歎不已,甚至傳言公安局從廣州請來了高級偵探,帶著能看透江底的神器。
隨後,專案組請來宜昌港務局的潛水員,在冰冷江水中摸索兩天,雖然找到一根布滿白痕的鋼管和另一個裝石塊的化肥袋,但死者的頭和雙臂始終不見蹤影。
陽春二月,專案組在三港大隊召開群眾大會。刑偵隊長當眾立下軍令狀:“案子不破不走!
如果到年底還不能破案,我請求上級免我的職!”這番話在群眾中引起巨大反響。
通過細致排查,專案組從24名嫌疑人中鎖定“19號”張光好。這個34歲的電影放映員,其二叔正由蘇元珍診治。
關鍵證人宋某反映:元月18日下午四點一刻,親眼看見張光好開門讓蘇元珍進入大隊禮堂,隨後緊閉大門!
裝屍袋上端被剪去一截,殘留的半個字跡經辨認疑似“義”字下部——這正是張光好二叔“張大義”的名字。
專案組設計借來自行車檢測,發現在貨架和踏板縫隙中,聯苯氨試驗呈強陽性反應!省廳化驗確認是o型人血,與蘇元珍血型一致。
8月5日,張光好被刑事拘留。預審科長薑從英連夜突審。起初,張光好故作鎮定地坐在石礅上,眼望天花板。
但在五個多小時的政策攻心下,他雙腿發抖,汗如雨下,襯衣扣子解開又扣上。淩晨一點零五分,他突然“撲通”跪地:“我交代……”
張光好供述:當日下午以給電影畫報為名,將蘇元珍誘入禮堂。企圖強奸遭激烈反抗,推搡中蘇元珍後腦撞在方柱上昏迷。
得逞後,他恐事情敗露,從放映台抽屜取出私藏匕首,朝她腹部連刺兩刀。
當晚七點,他借口買飼料,用自行車將屍體運至磯頭灣,在夜色中肢解八塊,分裝三袋係上石塊沉入江底。
1983年9月,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犯下強奸殺人碎屍罪的張光好被依法執行槍決。
這起震驚長江沿岸的無頭屍案,在公安人員曆時八個月的艱苦偵查下,終於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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