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1月8日淩晨5點,河北廣陽市南郊的天剛蒙著一層淡青,寒風卷著鐵路邊的枯草碎屑,打在黃崗鄉拖拉機站職工吳右銘的舊棉襖上。
他背著半舊的柳條糞筐,沿著鐵道旁的土路慢慢走——這是他每天雷打不動的“拾糞時間”,盼著能多攢點肥料,開春給自家小菜地用上。
走到離黃崗村三裡地的彎道處,吳右銘眯眼瞅見前方土路上趴著個黑影。“誰家姑娘這麼不講究,在這野地裡睡覺?”
他嘟囔著走近,凍得發僵的手伸出去,輕輕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喂!醒一醒,這風跟刀子似的,凍壞了可咋整?”
那身影一動不動。吳右銘心裡咯噔一下,借著微弱的天光湊過去看——姑娘的頭發散亂在地上,後腦勺黏著一大片黑紅的東西,凍得硬邦邦的。
他伸手碰了碰對方的胳膊,冰涼刺骨。“我的娘啊!”吳右銘嚇得魂都飛了,糞筐“哐當”一聲摔在地上,裡麵的糞勺滾出去老遠。
他連滾帶爬地往回跑,直到看見黃崗派出所的燈亮著,才喘著粗氣衝進去報案。
清晨6點,南郊分局刑警隊隊長程旭仁帶著偵查員祁文西、劉青宇,還有在分局蹲點的老偵查員許道文、劉麟飛,開著輛老式北京212吉普車趕到現場。
黃崗派出所的王所長已經帶著民警小鄭、小魏在周圍拉了麻繩,幾個早起的村民遠遠站著,交頭接耳地議論。
沒多久,市局刑偵處二隊的林隊長也帶著人趕來,法醫鄭林拎著棕色的檢驗箱,技術員張錄背著相機,踩著路上的薄霜走進封鎖圈。
“先固定現場,再細致勘察。”程旭仁和林隊長低聲商量後,勘察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
張錄用相機從不同角度拍下現場:女青年趴在土路上,上身穿著洗得發白的碎花棉襖,下身是深藍色褲子,雙腳穿著黑色燈芯絨棉鞋;
離她半米遠的地方,散落著三枚硬幣——兩枚2分的,一枚1分的,邊緣都沾著泥土;更遠處的草地上,有兩處明顯的壓痕,像是有人並肩坐過的痕跡;
還有幾枚清晰的男式皮鞋印,順著壓痕一直延伸到鐵道邊,又消失在碎石堆裡。
鄭林蹲在屍體旁,小心翼翼地翻動死者。“衣著整齊,沒有撕扯痕跡,內褲也完好,排除被奸汙的可能。”
他用鑷子撥開死者的頭發,後腦勺有個明顯的凹陷,“鈍器傷,顱骨凹陷性骨折,地上有大片血跡,應該是失血性休克死亡。”
他又檢查了死者的手腕,那裡有一圈淺色的印痕,“之前戴過手表,現在沒了。”
偵查員在死者上衣右兜裡摸出一枚5分硬幣,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證明身份的東西——沒有介紹信,沒有糧票,沒有錢包,就像憑空出現在這野地裡的一樣。
“死亡時間大概在11月7日晚上10點左右。”鄭林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屍僵已經蔓延到全身,屍斑固定在背部,符合這個時間段的特征。”
現場分析會在派出所的小屋裡開著,爐子裡的煤火劈啪作響,卻暖不透屋裡的凝重。程旭仁看向市局來的樊華:“樊老兄,你經驗豐富,先說說你的看法?”
樊華沒想到會被點名,臉一下子紅了,連忙擺手:“我還沒捋順呢,還是老許先說吧,他蹲點這麼久,對南郊的情況熟。”
程旭仁轉向許道文,笑著遞過去一支煙:“老許,彆藏著掖著了,說說你的判斷。”
許道文點燃煙,抽了一口緩緩吐出煙圈:“我覺得是熟人作案。第一,這地方偏僻,離最近的村子也有三裡地,晚上基本沒人來,不是熟人,很難把一個姑娘騙到這兒來;
第二,現場有並肩坐的痕跡,說明兩人之前沒發生衝突,甚至可能挺熟;第三,死者的手表沒了,身上隻有幾枚硬幣,大概率是被搜過身,圖財害命的可能性大,但也不排除情殺——比如處對象鬨掰了,男方下狠手。”
他頓了頓,指了指桌上的足跡照片:“張錄剛才說這是三接頭青年式皮鞋的印子,這個特征很明顯,得重點查。還有,當務之急是找屍源,不知道死者是誰,後麵的工作都沒法展開。”
鄭林和張錄都點頭同意,樊華卻湊到林隊長耳邊說了幾句。林隊長聽完,對程旭仁說:“既然許道文他們在這兒蹲點,刑偵處就不留人了,有需要隨時聯係。”
程旭仁點頭應下,最後拍板:“成立專案組,由許道文牽頭,劉麟飛、劉青宇、祁文西負責具體偵查,派出所的同誌配合摸排。不管需要人還是車,分局都全力支持!”
接下來的20天,專案組的人幾乎跑斷了腿。他們拿著死者的模擬畫像,在黃崗鄉及周邊的村子、工廠、供銷社挨家挨戶打聽,可沒人認識這個左眉尖有顆紅痣的姑娘;
他們根據皮鞋印的尺寸和花紋,排查了廣陽市所有賣三接頭皮鞋的商店,也沒找到線索;他們甚至沿著鐵道線走訪了十幾個村莊,還是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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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大家一籌莫展的時候,11月28日上午,許道文接到了隊裡的電話:
“山西晉城市晉普山煤礦有個叫聞顯章的職工來報案,說他侄女聞金豔11月5號從煤礦坐火車回遼寧義縣老家,到現在還沒到家,有人說她可能來了廣陽,你去接待室看看,特征跟那具無名女屍有點像。”
許道文立刻帶著劉麟飛、劉青宇開車趕往市局接待室。女接待員指著一個穿著深藍色工裝、滿臉愁容的中年男人說:“這就是聞顯章同誌,他等半天了。”
聞顯章一見到許道文,就紅著眼眶迎上來:“同誌,你們找到我侄女了嗎?她叫聞金豔,今年21歲,身高一米六六,左眉尖上有顆紅痣……”
許道文心裡一動,讓劉青宇拿出死者的照片遞過去。聞顯章接過照片,手指在照片上摩挲著,當看到那顆紅痣時,眼淚一下子就掉了下來:“是她……是金豔啊!她怎麼會在廣陽?怎麼會……”
等聞顯章情緒稍微平複,他才斷斷續續地說起聞金豔的情況:
“金豔今年4月從義縣老家出來買結婚用品,先去鄭州她三叔家住了倆月,三叔給了她500塊;
6月底又去石家莊她二叔家,二叔也給了500塊;8月底到我這兒,我在晉普山煤礦上班,她住了倆月,買了兩大包衣服,我又給了她500塊。
11月5號下午6點58分,我送她上了395次火車,讓她到新鄉轉車回義縣,還發了電報給我大哥。可直到現在,我大哥也沒接到人,我們全家都快急瘋了!”
“她上火車的時候,有沒有同行的人?”許道文追問。
“有兩個,一個是我同事的女兒於珍,16歲,去石家莊探親;還有個老職工鐘冠世,去新鄉接愛人。他們倆23號就回礦上了,說金豔在新鄉下了車,之後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