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會停下來,打開袋子,仔細確認一下裡麵到底是不是一隻雞嗎?”
整個法庭都安靜了下來。
旁聽席上的人們麵麵相覷,下意識地搖了搖頭。
雞叫,那不就是雞嗎?有什麼好確認的?
蘇婉柔的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弧度。
“看來,大家心裡都有了答案。”
她轉回身,麵向審判席。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就是那個屠夫。隻不過,他摔的不是雞,而是他認知裡的一條狗。”
“公訴人反複強調,我的當事人聽到了慘叫,卻沒有履行注意義務。但這個邏輯有一個巨大的前提,那就是,他必須能夠認識到,這聲慘叫,不正常!”
“對於一個常年和各種活狗打交道的廚師來說,狗在被宰殺前發出慘叫,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就像雞在被抹脖子前會打鳴一樣正常!”
“我們不能用事後已經知曉真相的‘上帝視角’,去強行要求一個身處其中的普通人,擁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在摔下第一下,聽到那聲他以為是‘狗叫’的慘叫時,他的認知裡,袋子裡依然是一條狗!他根本無法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殺死一個孩子!”
“既然無法預見,又何來‘疏忽大意’?”
“既然沒有‘疏忽大意’,又何來‘過失’?”
“連過失都談不上,公訴人指控的‘間接故意殺人’,更是無稽之談,是空中樓閣!”
張偉的直播間裡,彈幕已經刷成了一片瀑布。
【我不是法神】:臥槽臥槽!這段辯護絕了!偷換概念!不,是重新定義概念!
【今天你普法了嗎】:太牛了!我完全被說服了!是啊,殺狗的時候狗叫,不是天經地義的嗎?聽錄音,那聲音大概也就一兩秒,這誰能想到裡麵是小孩!
【狂徒後援會會長】:蘇助理殺瘋了!這邏輯,這張嘴,深得張律真傳啊!
【法學狗的自我修養】:好家夥!先舉了一個生活中比較容易理解的例子,然後代入自己的案子中,最後再去論述法條,這不就是張老師一貫的風格嗎?蘇律是得到真傳了啊!
張偉靠在椅背上,臉上是掩飾不住的笑意。
不錯,這徒弟沒白教。
她已經領悟到了刑辯的精髓——不要在對方的規則裡玩遊戲,而是要直接打碎他的規則。
而且嘴皮子這麼利索,不愧是政法大學校辯論隊出身的,已經有他三成功力了!
法庭上,公訴人顯然沒想到蘇婉柔會從這個角度切入,臉色有些難看。
他立刻反駁:“辯護人!你這是在偷換概念!人的慘叫和狗的慘叫,能一樣嗎?但凡有一點良知的人,都應該能分辨出來!”
蘇婉柔立刻回擊:“公訴人,請注意你的用詞。第一,根據監控音頻分析,那聲慘叫極其短暫,連一秒都不到,又混雜著重物落地的巨響,根本無法清晰分辨。第二,我們不能要求一個普通廚師,擁有堪比聲音科學家的分辨能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算他聽出聲音不對,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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