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席上,陳平下意識地抱緊了懷裡的背包。
來之前,他覺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倒黴的人。
父親為了供他上學,一把年紀還在當保安,摔斷了腿學校還不認賬。
家裡積蓄掏空,親戚借遍,日子過得緊巴巴。
他恨過,怨過,覺得老天爺不開眼。
可現在,看著原告席上那個身形單薄的女孩。
看著大屏幕上那一條條觸目驚心的轉賬記錄,還有那些帶著血腥味的報警回執。
陳平突然覺得,自己那點苦,在薑瑜蓉麵前,簡直就是無病呻吟。
他窮,但他有愛他的父母。
父親摔斷腿是為了讓他安心讀書。
母親在超市做保潔,累得腰都直不起來,回家還會笑著給他做頓紅燒肉,把肉都夾到他碗裡。
而薑瑜蓉呢?
她的“家”,是吃人的魔窟。
她的“父母”,是索命的厲鬼。
她的“哥哥”,是附骨之疽。
在這個家裡,她不是人,她是牲口,是提款機,是出氣筒。
陳平看著薑瑜蓉那挺得筆直的脊梁,眼眶有些發酸。
這得是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血,才能把心硬成這樣,站在這裡親手撕開自己的傷疤啊?
要是換做是他,恐怕早就崩潰了,早就從那棟筒子樓上跳下去了吧。
相比之下,自己那點遭遇,算個屁啊!
柳吳梅推了推眼鏡,目光在那些轉賬記錄上停留了許久。
作為資深刑庭法官,她太清楚“敲詐勒索罪”的門檻了。
根據本省的立案標準,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起點是二千元至五千元。
薑瑜蓉提供的這些轉賬記錄。
單筆來看,五百、一千、兩千。
很多都處在行政處罰和刑事犯罪的臨界點上,甚至夠不上刑事立案標準。
如果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這種小額糾紛,警察大概率就是調解,或者治安拘留幾天了事。
這也是薑建雲敢這麼囂張的底氣。
他雖然是個法盲,但他有一種流氓的直覺:搶個幾百塊,警察懶得管。
但是。
這蠢貨不知道的是,刑法裡還有一條司法解釋。
對於多次敲詐勒索,雖然單次金額未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兩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敲詐勒索”。
且針對同一被害人,基於同一犯罪故意,金額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這一百零八頁聊天記錄,這十幾筆轉賬,加起來早就超過了“數額巨大”的門檻!
柳吳梅合上證據冊,目光淩厲地掃向被告席。
“原告,是否還有證據需要提交?”
薑瑜蓉搖了搖頭,聲音平靜:“沒有了。”
柳吳梅微微頷首,視線轉向那三個坐立難安的被告。
按照流程,她必須詢問。
“被告方,針對原告補充提交的電子證據,你們是否有相反的證據進行反駁?或者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交?”
被告席上一片死寂。
薑大勇張著嘴,一臉茫然。
劉翠芬眼珠子亂轉,卻憋不出半個字。
薑建雲則是低著頭,死死盯著腳尖,像是個做錯事被老師罰站的小學生。
證據?
他們哪來的證據?